门卫(值班员)平安职责 1、公司门卫人员应时刻提高警觉,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值勤时不得与无关人员聊天、嬉闹或擅离工作岗位,觉察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 2、物资器材一律凭出门证,经门卫检查证物相符方可出门,假设觉察证物不符,门卫有权拘留并报告领导或有关部门。 3、机动车辆出门,应接受检查,带货出门凭有关部门证明;外来车辆须经门卫同意用驾驶证换发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出入;自行车通过门卫,应下车推行。 4、加强值班巡查、勤检查,留意觉察隐患和征询题,防止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 5、值班巡查期间觉察可疑情况应及时查报,觉察犯罪嫌疑人应奋力擒拿,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 6、对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的要害部位应重点查看,觉察征询题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各类灾祸事故的发生。 7、抢险救灾,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平安 。 8、执行本单位和公安、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 9、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