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炼铁厂平安消费责任制考核治理方法
1 目的
为了强化平安治理,提高各级平安消费负责人平安认识,全面地贯彻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按照《平安消费法》,炼铁厂制定了本治理方法。
2 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对各级平安负责人的检查与考评。
3治理内容和要求
3.1 评价程序
实行分级检查考核评价:上级考核评价下级,正职考核评价副职。3.1.1 厂安委会考核评价厂长、党委书记。
3.1.2 厂长检查考核评价各副厂长、总工程师、助理厂长。
3.1.3 主管平安副厂长检查考核评价各科室、作业区一把负责人。
3.1.4 各科室、作业区负责人检查考核评价各副职领导。
3.1.5 各科室、作业区副职领导检查考核评价各主管的其别人员。
3.2 检查评价与考核
3.2.1 各级领导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炼铁厂各级平安消费责任制年度考核记录》。
3.2.2 填写要简明扼要,既要确信成绩又提出缺乏和希望,存在征询题、整改措施要内容详细,确实无任何征询题要写上无字。
3.2.3 考核意见评价标准分为四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3.2.4 考核表每年12月28日前填写完毕报消费技术科备案。
3.2.5 对考核优秀的视情况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负责人进展教育并考核。
3.2.6 评价结果纳入年终干部考评,作为各级领导任职和年终考核的重要按照。
3.2.7 本方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安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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