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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矿业邱集煤矿实行隐患责任追查制度
山东临沂矿业邱集煤矿认真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消费方针,实行隐患责任追查制度,推进了隐患治理重心下移工作不断深化,充分调动现场各级治理人员排查治理隐患的积极主动性。
该矿按照现场人的行为、技术、环境、设备“等隐患要素,进展逐项分解,每一小项包括一个隐患内容,作为现场隐患责任追查的按照。按照平安隐患界定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落实责任,逐条确定出隐患责任人,即工区区长、支部书记、副区长和跟班安监员。结合邱集煤矿三违“治理治理规定和矿发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平安危险程度和整改工作量的大小,分别确定责任追查处分标准。副总以上治理人员和平安执法小分队成员为现场隐患责任追查落实人,负责对各施工现场隐患责任进展追查。责任追查人员在现场检查时,认真对照班隐患排查表中的排查内容确定隐患责任人。现场进展隐患责任追查时,严格按照平安隐患责任处分标准“规定的标准进展处分,并经双方签字认可方可生效;现场无法签字的由信息办公室负责通知本人,隐患责任人必须在24小时内到信息办公室进展核对,确认无异议后签字生效。对查出的隐患当班能整改的,必须当班进展整改,当班处理不了的,由执法人员通知隐患单位,同时交由当班安监员轮番交班催促整改落实,隐患责任追查人员在现场追查隐患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必须限定隐患整改时间,并监视整改。隐患责任按第一时间进展追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完或未安标准整改的,对当班隐患责任人加倍处分,同时再交下一班安监员催促整改、落实,直到该条隐患整改,实现闭合治理。该制度有效加强了各级治理人员及职工的隐患排查认识和隐患辨识才能,使各类平安隐患及时暴露并得到有效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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