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漏电保护器平安治理规定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50HZ、220/380V电源中性点直截了当接地系统漏电保护器的采购、安装、使用和治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漏电保护器 是当电路中漏电电流超过同意值时,可以自动切断电源或报警的保护装置,它包括各类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3 职责 3.1.1 按照国家及行业关于漏电保护器规定、标准,编制集团公司漏电保护器平安治理规定。 3.1.2 对各分、子公司执行贯彻集团公司漏电保护器平安治理规定进展监视和评价。 3.2 检测效劳中心 负责对漏电保护器平安功能进展常规检测。 3.3
2、子公司 3.3.1 贯彻漏电保护器标准、规定。 3.3.2 负责本公司漏电保护器使用与治理。 4 工作内容和要求 4.1 漏电保护器的应用场合 4.1.1 新制造的低压配电柜(箱、屏)、动力柜(箱)、开关箱(柜)、操作台、试验台,以及机床、起重机械、各种传动机械等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在考虑设备的过载、短路、失压、断相等保护的同时,应考虑漏电保护, 应优先采纳带漏电保护的电器设备。 4.1.2 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的设备和场所有: a) 挪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开工具、电焊机; b) 安装在潮湿、腐蚀性强等环境恶劣场所的电器设备; c) 建筑施工工地的电气施工机械设备; e) 暂设临时线路和临时用
3、电的电器设备; f) 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系统或电器设备; g) 食堂、浴室场所的电气系统或电器设备。 4.2 漏电保护器使用、安装 4.2.1 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安装应符合(GB-13955-92)国家标准规定。 4.2.2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要充分考虑供电线路、供电方式、供电电压及系统接地型式,确保设备漏电保护的可靠。如:安有漏电保护器的可挪动式配电箱(板)接引电源线时应采纳完好的专用保护零线(PE)。 4.2.3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要以负荷末端保护为根底,为了缩小发生电击或接地缺点切断电源时的停电范围,在分为两极漏电保护时,两极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要
4、协调配合好,确保末端用电设备漏电保护的可靠性,通常为漏电动作电流级差为1.2-2.5倍;漏电动作时间级差为0.1-0.2s。 4.2.4 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得撤掉或降低对线路、设备保护接地、保护接零和其它平安防护措施。 4.3 漏电保护器治理 4.3.1 各相关单位的平安主管部门应遵照本规定,负责对漏电保护器的采购、安装、使用进展过程监视检查,建立相应的治理制度和治理台账,制定漏电保护器定期常规检测等工作。 4.3.2 每季度由电工对所管辖的漏电保护器进展一次检查,并填写漏电保护器检查记录表,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检查、试验装置检查,接线检查,信号指示及按钮位置检查,电焊机、手持电开工具季度平安检
5、查表中有一样项均可。 4.3.3 漏电保护器的检修应由专业消费厂进展、检修后的漏电保护器必须通过专业消费厂按国家标准进展试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检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报废销毁,任何使用单位、个人不得将漏电保护器拆开检查修理。 4.3.4 在用的漏电保护器每年应由集团公司特种设备检验所,或由当地的职业平安卫生检测检验站进展一次常规检测,常规检测应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专用测试仪器,按要求测试漏电保护器的运转动作特性。 特性测试工程应为: a) 测试漏电动作电流; b) 测试漏电不动作电流; c) 测试漏电动作分断时间。 4.3.5 贴在漏电保护器封口处的出厂标签和检查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去除,以便对漏电保护器使用的治理监视和检查。 4.3.6 在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发生电击损害时,应检查漏电保护的动作情况,分析未能起到保护作用的缘故,在未调查前应保护好现场,不得拆动漏电保护器。 4.3.7 各相关单位的平安主管部门应遵照本制度规定,安排组织漏电保护器定期的常规检测工作。 5 相关文件 5.1电气临时线平安治理规定 6 相关记录及保存期 6.1漏电保护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