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治理及实验教学平安制度按照贵州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治理方法(试行)之规定和学校平安工作要求,特拟定本制度。 一、学校领导及全体师生必须树立实验室治理及实验教学平安认识,都应自觉服从实验室治理及实验教学的有关规定、规那么和条例。平安操作,防备于未然。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要随时绷紧平安之弦,预防为主,治理育人。既要保证仪器设备完好无缺,又要保证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不得有忽略大意。 三、仪器设备借出或调拨,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手续,并要及时收回销帐。随时做到盘点实物,统计数据,报告情况。保证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 四、做好仪器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平安、清洁、卫生。防止火灾、触电、丧失、盗窃等事故发生,并按照仪器不同类别和性质分别做到防潮、防锈、防变形、防变质、防腐、防热、防虫等。 五、对试剂、危险试剂、药品,剧毒、有害、易爆危险品实行严加治理,专柜存放,单独存放,分别存放,双锁保险。严格履行学校领导签字批准领用制度。禁止不平安行为,排除各类平安隐患。 民 族 小 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