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1负责党风廉政建立的全面工作;2对本矿副矿级领导干部、矿长助理、副工程师、直管科室及单位负责人中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负直截了当领导责任;3将党风廉政建立与平安、消费、运营等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4催促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5主持召集会议,组织研究、制定廉政勤政措施和制度;6经常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处理其困难,催促、指导各类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7负责向公司党委、行政和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立工作;8定期接待职工信访,亲切干群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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