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泉市东关街第二小学护校队职责1、护校队成员要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维护校园安定和谐。2、护校队成员要以校为家,树立“安全无小事”的意识,自觉投入到护校活动中来,自觉履行护校职责。3护校队成员在执勤中要做到秉公办事,文明执勤,对学生在校园内搞不健康游乐活动的要及时制止。坚决防止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迷信宣传或销售不健康刊物及影视资料的活动进入校园。4.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违纪行为及时给予劝说、制止,并及时上报学校政教处。5.护校队成员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观念,如遇到学校有安全事故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必须立即集结,无条件听从指挥,阻止安全事故进一步发展,
2、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师生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6.护校队成员要热情关心学校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敢于同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人和事做斗争。7.协同学校门卫管理校园周边环境,防止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防止不法分子侵入学校破坏捣乱。8.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危害性玩具,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及时制止校园周围及校园内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欧事件及破坏校产事件,并将有关当事人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酒泉市东关二校学校护校队成立决定为了维护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特成立护校队。一、 组织机构如下:主管领导:胡学增分管领导:马洪兵 队 长:石银国联 络 员:于海生队 员:李兴强 朱 亮 常生禧 张俊贤 马清兵 于刚哉二、联系电话:学校门卫值班室:2634218东郊派出所:2633292 法制辅导员:田建军 手机:13909378788二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