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平安职责1.对本单位的平安技术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3.负责组织平安工作规程和平安施工治理规定的学习、考试与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平安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安施工、文明施工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严峻施工工程(含附录A的工程)的平安施工措施;审批平安施工作业票;对严峻施工工程和办理平安施工作业票的工程的施工,应亲临现场监视指导。5.催促施工治理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6.组织编制年度平安技术措施打算。7.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平安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8.参加平安施工大检查,负责处理存在的平安技术征询题。9.负责组织平安设备的研制及推行工作。10.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