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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供水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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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期供水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RZB201002) 建设单位: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建设局(公章) 招标机构:大连正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日 期: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招标文件会审表 建设单位: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建设局 会审人: 负责人: 投资部门:大连长兴岛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会审人: 负责人: 监督部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监察审计局 会审人: 负责人: 监管部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 会审人: 负责人: 目 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五章 评分标准 投 标 须 知 前 附 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招标人 名称: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 联系人:牟晋伟 电话:0411-66529927 2 代理机构 名称:大连正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99号珠江国际大厦1707室 联系人:谢新彬、姜苹 电话:0411-83612868 3 项目名称 二期供水施工图审查招标 4 工程概况 为满足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的用水需求,管委会决定开展二期供水工程建设工作,将碧流河水库(大伙房)水引入长兴岛,需铺设DN1400钢塑复合管约70km, DN1200钢塑复合管约65km。 5 招标范围 二期供水工程施工图审查。 6 投标货币 人民币 7 资金来源 开行贷款 8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30个日历天 9 施工图审查周期 10个日历天内 1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贰万元整),投标人须以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于开标前2天,注明项目名称后存入下述指定帐号,并在开标前到长兴岛招投标管理局取得保证金到帐证明,开标时凭借此证明参与投标。 户名: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局; 开户行:大连银行长兴岛支行;账号:805005209001171; 联系人:王春文 联系电话:0411-85283607 若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能到帐,该申请人将被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凭招投标管理局备案后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及投标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到招投标管理局财务处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满后10日后,凭投标单位开具的收款收据到招投标局办理退还手续。 12 投标文件 (包括图册) 份数及格式要求 1、正本1份,副本5份。 2、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成册,并封装在一个档案袋内。 3、需要对投标文件设置目录,并编制页码;页码与目录必须相对应。 4、要求投标单位提供电子标书。 13 投标人资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给水工程)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②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规模和范围的施工图审查项目;③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重大设计质量和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④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近三年无不良业绩。 14 质量标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施工图文件审查规定及国家技术标准。 15 评标办法 综合量化评分法 16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为中标单位基本开户行开出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本次招标不接受现金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17 答疑及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2010年2月19 日10:00,: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管委会一楼。 答疑时间及地点:2010年2月19 日14:00,大连正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18 开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3月5日14:00 开标地点: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 19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国家、辽宁省、大连市政府行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报价中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价调基金、交易服务费、所得税、备案费,此部分费用不得另行单列计算报价。 2、详见第四章 二 投标报价表。 3、不按上述要求报价,按废标处理。 20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价调基金按中标额的1%计取。 2、凡长兴岛辖区内建设项目招投标,必须在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交易,交易费按标准全部由中标单位缴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按项目中标价分段计费,中标价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下的,费率为1.2‰;超过1000万元至3000万元(含3000万元)部分,费率为1‰;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8‰。 3、税费:营业税等5.55%,企业所得税2.0%。 4、合同计价基数的确定:组成投标人投标报价所有费用的计算均以本项目暂定总投资额8亿元为计价基数,合同计价基数以通过审批的施工图概算中的建安费用为准,所有合同价款均以该基数乘以中标人所报相应优惠率为实际合同结算价,最终以资金管理部门审定为准。 5、省外施工企业的管理按辽建发[2009]27号文件执行。 21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费标准:100万元以 下为1.5%、100-500万元为0.8%、500-1000万元为0.45%、1000-50000万元为0.25%)规定标准计算后,收取总额的80%;由中标人在领取中 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①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给水工程)施工图审查一类资质;②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规模和范围的施工图审查项目;③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重大设计质量和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④项目负责人须为高级工程师,近三年无不良业绩。 1.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 1.3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要求: 1.3.1投标人近三年(2006年-2008年)具有类似工程施工图审查的业绩。并具有相应的施工图审查能力、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1.3.2 投标人担任本标项目施工图审查任务的主要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3.2.1须为本单位人员; 1.3.2.2担任本工程的施工图审查人员、施工图审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性质相应的资格证书。 1.4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 1.5 要求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施工图审查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管理完成本项施工图审查工作。 1.6 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如果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以10万元人民币罚金,并可终止合同,重新确定中标单位;如果未经招标人同意更换主要参加人员,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以3万元人民币/每人的罚金,并重新确定项目参加人员。 2、投标费用 2.1中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现场踏勘 3.1招标人将在前附表写明的时间地点,统一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那些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设计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3.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内容 4.1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文件和其他有效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人应仔细研究分析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说明,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能提交招标文件所需的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不能从本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并且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效。 4.3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提出。招标人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在对招标文件做出必要的澄清后,将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招标文件发出后,如确需变更的,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6.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文件)为准。 6.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文件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否则,澄清(答疑)文件或修改补充通知无效。如果时间来不及或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修改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写明。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编制语言 7.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往来的一切信函、文件均使用中文。 8、投标文件的格式 8.1投标人应用中文制作6份投标文件(1正5副),在每份上清晰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副本之间有偏差,将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 8.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因为招标文件的修改而发生的,或者是招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9、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9.1投标人对该项目施工图审查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及修正报价; 9.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对所涉及各部分工作内容的取费要执行与之相对应的国家或行业取费标准,投标人要随附相应国家或行业取费标准的全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及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报价,并给出其最终的优惠率; 9.3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单位的所有成本、利润、税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9.4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施工图审查及评审等相关费用;报价中同时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价调基金、交易服务费,所得税,以及由中标单位完成以上各类成果文件后到有关部门的管理费、备案手续等费用; 9.5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表格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的格式扩展 10.1投标函; 10.2 投标报价表; 10.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0.4授权委托书; 10.5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有关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说明投标人的注册地点和主要经营范围; (2)现在正在进行的施工图审查的合同履约情况; (3)有关证明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及获得各种奖励等资料; (4)投标人经济实力:包括企业注册资金、财务报告与报表中反映的财务状况。 10.6总体概述及施工图审查方案; 10.7服务承诺(质量保证计划、周期保证计划等); 10.8其他: (1)投标人一般情况 (2)近三年(2006年-2008年)完成类似工程情况 (3)目前正在进行的类似工程情况一览表 (4)项目负责人简介 (5)主要参与施工图审查人员简介 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书在本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日期内有效。 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做出答复,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2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的仍然适用。 12 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在开标前二天,按前附表规定的数额或比例提交投标保证金,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12.2投标人须以其基本账户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电汇形式于开标前2天,注明项目名称后存入前附表中指定帐号,并在开标前到长兴岛招投标管理局取得保证金到帐证明,开标时凭借此证明参与投标。 12.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须知11.2条款的规定延长了投标书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12.4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而予以拒绝。 12.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公示期满后10日后无息返还。 12.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日内退还。 12.7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价格错误的修正;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书; (4)投标人采取欺诈或串通投标哄抬标价手段中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投标文件外包封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外包封的封口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3.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3.2.1 投标人必须于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签收,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13.2.2 通过给所有的投标人发通知,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不变。 13.2.3 投标文件一经送达,投标人不得再作撤回或修改。 13.3迟到的投标文件 13.3.1招标人在按本须知规定的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投标人。 13.4投标文件的更改和撤回 13.4.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以招标人签收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3.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同样按照投标文件送交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3.4.3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13.4.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之处均应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3.5投标有效期 13.5.1 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13.5.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征求投标人同意后延长投标有效期,该征求意见和答复都以书面形式进行。 五、开标与评标 14、开标 14.1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会议。 14.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和《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开标机构对投标人到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进行验证,宣布验证结果; (5)开标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和现场查验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6)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宣布检查结果; (7)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宣读符合要求投标人全称、投标报价、施工图审查周期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8)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9)投标人代表及开标工作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10)开标会议结束。 14.2评标过程的保密 14.2.1公开开标后,直到签订合同书为止,凡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价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人泄露。 14.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14.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4.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14.3.1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将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鉴定。如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规定有重大偏离,特别是在合同条件、施工图审查服务范围等方面有重大改变,或是限制、影响了招标人的权力或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而调整这些偏离后将会影响到其他符合招标原则的投标人的公正平等竞争地位,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评标的资格。 14.3.2开标后对于如上所述在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允许投标人通过更正或撤回其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而再使之符合规定。 14.3.3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废标: (1)投标文件正本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和未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 (6)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代理人开会迟到或未到的; (7)资格不符合要求的; (8)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的; (9)有足以影响招标公正行为的; (10)投标报价不符合国家颁布的施工图审查取费标准,或者低于成本恶性竞争的;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2)技术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合格性标准的; (1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4)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评标 1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在市招标办专家库随机抽取的专家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由有关专业的专家和招标人等方面代表组成。 15.2评标原则及方法 15.2.1招标文件是评标的重要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15.2.2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15.2.3对所有投标人的评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5.2.4评标办法采用综合量化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别推选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本办法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但如出现最高综合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15.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澄清或者说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4错误的修正: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报价以投标函为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大写表示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以合价为准,修正总价;若合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合价; 15.5在投标文件按上述方法调整其报价后,并取得投标人的同意,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15.6中标条件: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能履行合同者。 15.7招标人在接到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结果依法确定中标人。 15.8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六、授予合同 16、合同授予的标准 16.1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将合同授予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能力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6.2条规定享有的权利不受本条限制。 16.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7、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因项目发生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有权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 18、中标通知书 18.1招标单位根据评标报告和推荐意见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中应写明中标人按本合同的中标价格(以下合同条款中称为“合同价格”)。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立即与招标人联系。 18.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9、履约担保 19.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书之前,应按合同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由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10%,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担保格式;也可直接出具银行汇票或支票。为取得履约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0、施工图审查合同书的签署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往(出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代理人授权书),与招标人协商签订合同事宜。施工图审查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1、取消中标资格条件 21.1投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 (2)中标人不履行投标文件所作的承诺; (3)中标人有违法行为; 21.2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招标人依照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序递补确定中标人。 22、其他 22.1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执行。 22.2中标人须自行负责向大连市建委、规划等行业主管部门申领办理全部报批手续、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22.3 中标人有责任配合招标人办理大连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招标局的相关招标手续,达到行业备案合格的要求。 22.4 如中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2.2、22.3项的工作内容,招标人可以拒绝付款,中标人尚需赔偿招标人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章 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一、项目综述 本工程的受水区为长兴岛临港工业区,下辖长兴岛街道和交流岛街道。2007年为基准年,2015年为近期水平年,2030年为远期水平年。根据水资源规划成果,长兴岛临港工业区2030年需由大伙房水库输水应急入连工程供水10899万m3/a,由东风水库高位水池接输水管线供水。 二、拟招标工程名称 二期供水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  三、工程具体情况 将碧流河水库(大伙房)水引入长兴岛,需铺设DN1400钢塑复合管约70km, DN1200钢塑复合管约65km。 四、招标范围 (一)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二期供水工程施工图审查、办理相关部门备案等。 (二)施工图审查内容包括: (1)政策性审查:      1、是否具有经审查备案的勘察设计合同; 2、是否符合详细规划和初步设计的相关批复;     3、图纸上技术人员和执业人员签字、盖章是否齐全,是否加盖勘察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 4、是否违反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它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及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技术性审查: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工程地质、抗震、节能、无障碍、环保等);     2、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设计;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审查的其它内容; 4、工程建设期间至竣工的有关施工图审查的服务; 五、工作成果: 1、《技术性审查终审意见书》 [6套] 2、审查合格书(附明细表,注明各单位工程的规模) [6套] 3、施工图蓝图(逐页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和审查人专用章) [6套] 六、执行的标准规范 本工程施工图审查应符合最新的国家及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文件的规定,严禁使用废止的规范条文。 注:该合同格式仅为主要条款、以最终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第三章 合 同 委 托 方(甲方): 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城市建设局 施工图审查单位(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二期供水工程 施工图审查工作。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27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134号)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施工图审查内容、周期、审查成果等 同招标文件 。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中标函(文件); 3.3 甲方要求及委托书; 3.4 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4.1 《技术性审查终审意见书》 [6套] 4.2 审查合格书(附明细表,注明各单位工程的规模) [6套] 4.3 施工图蓝图(逐页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和审查人专用章) [6套]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 5.1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二套(含结构计算书、计算程序软件名称及使用版本); 5.2 作为设计依据的政府有关部门的批注文件及附件; 5.3 审查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六条 审查费 6.1 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审查费为 万元。 第七条 支付方式 7.1技术服务成果全部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审查且符合甲方财务结算程序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费用,即 万元; 第八条 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交相关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并不可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审查; 8.1.2如需赴现场服务及与设计、总包方接洽讨论等方面问题时由甲方负责,并由乙方配合。 8.2乙方责任 8.2.1乙方应按国家现行的施工图文件审查规定、国家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图文件审查。 8.2.2乙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审查内容和第4.3条的审图时限向甲方提交审查报告; 8.2.3乙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文件审查报告的质量负责; 8.2.4因乙方原因延误了审查文件最终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乙方减收该项目审查费的千分之二审查费。 8.2.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第九条 保密 双方均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合同发生争议,甲方与乙方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可提交大连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竣工验收通过为止。 11.2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1.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1.4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10份,2正8副,其中甲方5份,乙方5 份。 11.5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1.6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7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8 本合同只有在本项目获得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该合同格式仅为主要条款、以最终双方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第四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正(副)本 二期供水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 标 函 致: 1、根据已收到的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投标总价(大写): 元(RMB 元),优惠率 %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承揽上述项目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批审查等工作。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日历天周期内完成上述施工图审查及相关报批审查等全部工作。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时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全面履行施工图审查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费用名称 国家标准 (万元) 投标人报价 (万元) 优惠率(%) 1 工作费用 A B B / A 1.1 施工图审查费用 2 投标总价 备注: 1、要求各项费用如果有国家或行业取费标准,则首先需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计算其费用,然后针对本项目给出投标报价及其优惠率。 2、优惠率是全部工作费用之和的投标人报价占国家标准的百分比,本项目要求 100%≥优惠率≥80%,否则不予中标。 3、 投标人报价计算基价的工程造价以本工程总投资额8亿元为准。 4、 报价中须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价调基金、交易服务费,所得税,此部分费用不得另行单列计算报价。 5、投标总价作为中标合同价,合同计价基数以通过审批的施工图概算中的建安费用为准,所有合同价款均以该基数乘以中标人所报相应优惠率为实际合同结算价,最终以资金管理部门审定为准。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招标,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姓名)是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质量认证、信誉认证等) 六、总体概述及施工图审查方案 七、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计划、周期保证计划等); 八、其他 (一)投标人一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电话 传真 企业成立年份 企业性质 上级主管部门 企业法人 职务 职称 企业技术 负责人 职务 职称 企业编制人数 在册人数 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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