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昌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承诺书》
2015( )号
市发改委:
南昌市第一医院门诊口腔科改造 项目现申请进入我市招标程序。我们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你委确认的承诺事项开展招投标活动。请将本《承诺书》同时送至各相关单位并公示存档,我们将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监督检查和信用跟踪调查。无论标前标后一旦发现违法违规和失信不践诺行为,我们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1、承诺下述招标项目基本信息准确无误
单位性质: 国有或国有控股(√ )非国有控股( )外企( )民营( )其他( )
项目来源: 上级项目审批机关审批核准备案(√ )本级项目审批机关审批核准备案( )
政府性计划( )国企计划( )企业自主确定( )代建( )其他( )
许可方式: 审批(√ )核准( )备案( )其他( ) 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洪发改社字[2015]8号
项目地点: 东湖区 四至范围: 南昌市东湖区象山北路128号南昌市第一医院门诊楼五楼
建设内容: 维修改造 建筑面积: 约656平方米
用地性质: 商业( )工业( )住宅( )办公( )公建(√ )其他( )
项目性质: 新建( )续建( )改扩建( )装修(√ )修缮( )其他( )
项目前期: 用地审批(√)规划审批(√)立项或立项可研一体审批(√ )可研审批( )
设审审批( )环评( )能评( )图审(√)交评( )其他审查审批( )
资金来源: 上级政府投资或为主( )本级政府投资或为主(√)非政府性国有投资或为主( )
社会投资为主但含国有资金( )民营企业投资( )其他( )
招标金额: 总金额 约86.9 万元,已累计招标 0 万元,本次招标估算 约75.75 万元
财务状况: 可用于本次招标工程的银行存款占招标金额的比重为(100% ),足以保证不拖欠合同款和支付应付的员工特别是农民工酬薪(√)
招标范围: 规划( )勘察( )设计( )监理( )施工(√ )设备采购( )安装( )
投资商( )投资施工一体( )中介( )其他( )
项目进展: 未开工(√ )已开工( ) 项目已开工原因:
2、承诺下述招标事项所涉及的法定依据真实有效
招标核准: 应核已核(√ )更改核准( )视同核准( )无需核准(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招标公告: 拟刊登媒体为 《信息日报》 内容符合法规要求(√ )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应批已批( )应批未批( )无需批准( )
邀请招标: 招标人依照法律规定确定( )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其他( )
招标金额确定: 概算批复( )招标控制价批复( )有资质中介机构审定(√ )费率招标( )
其他( ),无主观不合理抬高或压低招标金额故意( )
标段设置: 共设置 1 标段,分别是南昌市第一医院门诊口腔科改造项目 ,无主观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故意(√ ),无主观规避招标等故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人依照法律规定确定( )两次流标经批准( )
自行招标: 应批已批( )应批未批( )
中介选择: 直接委托并经过集体研究(√ )从市招投标中介库中按规定选择( );代理机构:代理合同真实有效唯一(√ )不挂靠借用资质代理(√ )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师资格( )代理费用不低于规定的五折(√ )
代建项目: 政府批准( )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自主决定( );代建合同符合法规,真实有效,无另订补充协议( )
3、承诺在后续招标工作中做到
使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对职业道德缺失的专家向市发改委举报(√ )
使用政府工程施工单位预选承包商库(√ )
使用政府工程代建单位预选投资承包商库( )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仅限成本价用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 )
按法律要求选择中标人并签订合同(√ )不与中标人签订阴阳合同(√ )
开标时通知市发改委(83884013)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到场监标( √ )
发出中标通知书1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报告交市发改委(市招投标联席会议办公室)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查(√ )
4、承诺以下暂缺有效材料将按时补齐
1、 将于 月 日前补齐
2、 将于 月 日前补齐
3、 将于 月 日前补齐
4、 将于 月 日前补齐
特此郑重承诺。
建设单位(盖章) 南昌市第一医院 法人代表(签章)
经办人(签字) 固定电话和手机 13970068062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西省恒信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本项目负责人(签字) 固定电话和手机 15079038668
年 月 日
确认上述承诺,所涉应核未核的招标事项可视同核准。在公示期内如无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和承诺事项开展招投标活动。本《承诺书》有效期为一个月,招标人如逾期未及时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应重新确认。
签收人: 确认人:
市 发 改 委(盖章)
年 月 日
应招标人要求,根据有关规定,本《承诺书》全部承诺事项于 月 日至 月 日在《诚信南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本网站接到的任何有效举报都将在第一时间转市发改委(市招投标联席会议办公室)处理。
经办人: 负责人:
诚信南昌网站(盖章)
年 月 日
注:市发改委(市招投标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确认后的《承诺书》同步告知市监察局、市建委(√)市水务局( )市工信委( )市交通局( )市公路局( )市重点办(市发改委)( )等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市公管办和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请招标人在办理有关招标文件备案和开标手续时向有关部门提交本《承诺书》,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应承诺而未承诺的项目不予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安排开标、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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