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油罐区平安治理制度1、储油罐区严禁烟火,严禁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2、高强电闪、雷击频繁时,应停顿卸油作业。 3、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应向机场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经批准并采取平安措施后方可动火。 4、储油罐区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平安标准,禁止使用电炉等容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5、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6、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储油罐区,觉察违章行为和不平安要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7、每周组织一次平安检查,保证消防器材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8、台汛季节,储油罐区下水道要保持畅通。大潮汛和暴雨降临前,必须封闭储油罐进油孔和量油孔,防止油罐进水,阻碍锅炉的燃油平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