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商品房个人买卖合同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那么商品房个人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品房个人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商品房个人买卖合同范文一出卖人(甲方):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身
2、份证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因本合同项下的甲方缺少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的项目建设依据:甲方以_ _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_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 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名称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甲方的商品房销售依据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 。甲方保证在商品房
3、现售前已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房可以合法销售的有效证明文件。第三条:乙方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属_结构,层高为_,建筑层数地上_层,地下_层。该商品房阳台是 【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平方米。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按 建筑面积 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
4、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按下列第_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同意在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并办理完毕相应的产权过户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房价款。2、分期付款: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
5、应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第七条:交付期限甲方应当在_年_月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如遇不可抗力,甲方应当在发生之日起_日内告知乙方,双方协商予以延期。第八条: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6、,按下列第_种方式处理;(1)逾期不超过_日之内,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次日起,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_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次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 的违约金。第九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到乙方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天内,书面通知乙
7、方;乙方有权在变更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_利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甲方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甲方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
8、甲方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二条:关于产权变更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日内,将办理权属变更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明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条_项处理;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甲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变更1、本合同自本合同项下商品房办理完毕产权变更登记时生效。2、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一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解除
9、本合同。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1、甲方保证出售给乙方的的本合同项下商品房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3、本合同项下商品房依照”;房地一体”;的原则进行出售。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过户产生的所有税费等)由甲方承担。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本协议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 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登记机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
10、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址:乙方: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地址:商品房个人买卖合同范文二出卖人:成都忠捷臵业有限公司买受人:徐 俐 身份证号:5105048鉴于买、卖双方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签定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特作如下补充约定。本补充协议与主合同一样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前述合同与本补充协议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第一条 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五条补充约定如下:买受人选择下列第 一 种付款方式。一、买受人采
11、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的同时(即2020 年 4 月 16 日之前)向出卖人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本补充协议约定房价总款为 1155360 元(大写: 壹 佰 壹 拾 伍 万 伍 仟 叁 佰 陆 拾 零 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 伍 元)。二、买受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付款方式支付房价款:1、 买受人于本补充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出卖人支付按揭购房的首付款人民币: _; 佰 _; 拾 _; 万 _; 仟 _; 佰 _; 拾 _; 元整(含已付认购定金 _; 元),余款: _; 佰 _; 拾 _; 万 _; 仟元,买受人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2、按揭实施办法及相关责任:
12、1) 买受人须于主合同签订后3日内(即 2020 年 4 月 12 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银行的要求,将办理按揭手续所需的相关文件交到按揭银行,用于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买受人应无条件地配合银行等相关单位办理按揭手续;2)买受人承诺在签订主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办理条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据所购房屋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若买受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5日 内仍未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的(以与按揭贷款银行签署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为准),则视为买受人违约,此种情况下,出卖人有权在书面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 5
13、% 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3)买受人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金额及年限以银行最终批复为准。如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与买受人申请的金额不一致,则两者之间的差额作为买受人应当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买受人在银行批复贷款额度确定之日起7日内付清,买受人逾期付清,则视为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总购房款 5% 的违约金。买受人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由出卖人从买受人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扣除买受人应承担的违
14、约金后剩余部分,由出卖人无息退还给买受人。第二条 关于房屋交付事项的补充约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卖人有权抗辩买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的请求,直至买受人履行了相应的义务:1)买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应付款或应承担的违约金;2)买受人未与出卖人办理完毕房屋面积补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的误差)协议的签订及房款找补手续之前;3)按揭付款的买受人未向出卖人提交代办权属证书的资料和费用的。2、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国家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更等)、项目施工片区停水、停电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卖人可据实延期交房
15、而不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3、房屋达到主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时,无论买受人是否接到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买受人均应按主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出卖人对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则按出卖人发出的书面交房通知规定的日期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点接房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或逾期未签署房屋交接清单的,其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为该房屋实际交付时间,房屋的毁损、灭失风险及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由于买受人过错,未能按期交付,应视为出卖人已按时交付,房屋的保修期开始计算,与商品房有关的
16、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维修资金、全部税费及风险即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自行向出卖人领取房屋交付通知;4、房屋交付时,应由买受人本人自行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若买受人本人确实无法在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前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可以公证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续,委托代理应具备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前向出卖人提交公证书;5、房屋交付时,买受人应按成都市有关规定将所购商品房的首次专项维修资金交由出卖人代收代缴至房产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管理银行,买受人所购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按时
17、交纳上述费用的,买受人应每日向出卖人支付合同约定的房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同时出卖人不承担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责任;6、买受人承诺按照主合同对房屋用途的约定使用房屋,不做商业、办公使用或出租给他人做商业、办公使用;7、出卖人有权将主合同附件六中约定的装饰、设备更换为同档次的装饰、设备,并不视为违约,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 买卖双方同意对主合同第十三条补充约定如下: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的,据实结算房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本数)时,买受人不退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
18、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本数)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3)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divide;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_;100%。第四条 关于附带花园或露台的约定:1、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建筑区划范围内,与底层房屋直接毗连的花园或露台使用权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相应的底层房屋买受人专有使用,非该相应底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绿地的共有使用权;2、买受人同意:买受人所购房屋所在楼宇附带有屋顶花园或露
19、台的,由出卖人统一分割,并授权购买该房屋的买受人专有使用,对出卖人统一分割,非该顶层房屋买受人自愿不可撤销的放弃对该部分的使用权,不得主张任何权益;3、买受人同意:购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房屋的买受人必须为公共维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业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得改变和损害花园或露台的隔离方式及其内设臵和相关的公共设施,不得改变花园或露台用途,不得建造构筑物;4、上述附带花园或露台的大致位臵和形状、范围、面积,由出卖人在销售时展示给享有专有使用权的买受人,但其实际的位臵、形状、范围、面积可由出卖人根据修建地点的具体情况加以确定,买受人不得因实际状况与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者要求出卖人赔偿。第五条 买
20、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本补充协议项下商品房房屋产权证的,买受人须全力配合办证事宜并向出卖人出具委托手续,在出卖人向其交付本补充协议项下的商品房时,须向出卖人支付按国家规定应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各种税、费并提交相关全部资料。出卖人应在商品房所在项目所有物业的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之日起2年内协助买受人办理分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将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交国土管理部门。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未在上述期限内向出卖人支付上述费用并提交相关资料,由此导致权证办理延迟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同时应赔偿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第六条 双方约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补充协议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资料均不对买卖双方具备
21、约束力,也不作为双方交房、验收、退房等事项的标准及条件,其内容仅供参考。第七条 买卖双方在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无任何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下单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合同约定的购房总款的 15% 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买、卖双方行使合同解除权并导致主合同及本补充协议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 5 日内买受人应协助出卖人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备案登记的撤销手续,否则出卖人有权拒绝退还买受人购房款。第八条 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来对待相对人在履行合同时的通知、告知事项,如因重大事项需履行书面通知义务的,则应按照双方在合同中
22、约定的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相对人,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第九条 在本协议签订后,买卖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电话等通信及通讯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2日内告知对方。否则相对人因无法尽到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人自行承担。第十条 出卖人在本补充协议签订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预售许可
23、证(或者城市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及文件,买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规、示范文本和证件所表明的内容,出卖人还在签订本补充协议前,向买受人明示了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予以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遵守该极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块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十一条 出卖人已对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及本协议中所有作黑体字标识的条款对买受人进行了充分说明,并对其他条款根据买受人的重述进行了说明,买受人在此承诺无异议。第十二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出卖人: 成都忠捷臵业有限公司 买受人:徐 俐授权代表: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2020 年 4 月
24、9日商品房个人买卖合同范文三出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受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声明,甲方所售房屋手续齐全,房屋位于银川市 小区 号楼 号房,房屋用途为公寓 , 房屋结构为框架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以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第二条 乙方声明,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
25、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 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_ _元整(¥ )第四条 付款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大写)_万元整(¥_);2、乙方采用以下第_种方式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应在签定本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房款;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第五条 产权过户A.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当在乙方支付了全部房款之日起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
26、户登记手续;B.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第六条 房屋交付1、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供暖、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供暖等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
27、变更的全部手续;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 方:电 话:法定代表人:乙 方:电 话:法定代表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