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小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化“三基”建设工作,有效提高公安机关预防、发现、控制和打击违法犯罪能力,维护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滕州文件规定,现就加强流动人口、租赁房屋和“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九小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三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现为指针,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实施主动警务战略,按照服务发展、方便群众、惩治违法、规范秩序的要求,统一执法思想,及时发现整改辖区内“三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强化阵地控制,严格履行管理、服务职能
2、,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努力工作,主动创新,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把“三管”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三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并实行责任制。 三、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三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好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当前,在人、财、物大流动的动态环境下,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三管”工作,是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三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主动警务战略,有效提高公安机关防范、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环节,
3、因此,公安机关务必从思想上予以足够重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深入研究各自“三管”工作情况,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按照以人为本、更新观念、大胆改革、创新管理、优化服务的指导思想,密切会同综治、民政、税务、工商、计生等部门,积极探索改进和加强工作的措施、办法,积极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夯实主动警务的基础,牢牢掌握驾驭社会治安的主动权。 (二)严密措施,全面排查,完善台帐,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积极适应人口大流动的形势发展要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加强流动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改变多年来形成的封闭式、静态式管理模式,努力提高管理工作
4、效能。 一是广泛宣传,营造加强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管理的浓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宣传加强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重点抓住出租房主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告知要求,约法立章,使其明确自己的责任,积极配合做好管理工作。要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教育效果。要深入发动群众举报涉及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提供信息有功的群众,要及时兑现奖励。 二是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
5、帐,实行信息化管理。要针对流动人口管理中普遍存在的“登记不违法、违法不登记”问题,积极推行“以房管人”与“以业管人”相结合的做法,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租赁房屋调查,全面掌握动态信息,摸清出租房屋(包括公房和私房)和租住人员的底数和登记、办证情况,严格查验居民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等证件。对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要注重生活来源、结交人员、消费状况,以及活动规律的调查;对原籍的现实表现和情况通过发协查函、网上查询、电话访问、老乡了解等形式开展多方位的调查,最大限度地掌握暂住人口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管控工作。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要按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把相关信息及
6、时录入系统,实行信息化管理,以备查询,实现资源的共享共用,提高信息利用率。 三是坚持调查、治理相结合,及时查处、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对调查发现未按有关规定办理流动户口登记、暂住证、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要责令其限期补办;对不符合出租条件的出租房屋要依法责令房主停止出租;对不按有关规定履行治安责任甚至包庇容留违法犯罪分子,或参与犯罪的出租房主、业主,要依法从严处罚。 四是落实措施,不断提高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管理水平。在收集流动人口信息资料的同时,要注意对嫌疑人员进行重点审查,认真填写暂住人口登记表,及时录入人口管理系统,利用系统的自动比对功能,及时发现、抓获网上逃犯。要把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广泛收集挖掘情报信息,做到反应敏锐、及时上报。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确保“三管”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三管”工作作为“三基”工程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统一执法思想,严密落实措施,绝不允许涉及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的问题成风成片,绝不允许租赁房屋、“九小场所”中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和事故。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