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禽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水污染防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和X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政发20157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市范围内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实现畜禽粪便污水的妥善贮存、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100。 二、整治范围 我市禁养区以外的所有畜禽养殖场。养殖场标准为。生猪常年存栏量500头以上、牛存栏量50头以上、羊存栏量200只以上、鸡存栏量1
2、万只以上、鸭鹅存栏量1000只以上、兔等经济动物存栏量1000只以上。 三、整治原则 1、属地化管理原则。乡镇、街道、经济区是本辖区内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监管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辖区内养殖业主依法履行污染防治责任,组织实施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2、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畜禽养殖业主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承担养殖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3、整治与预防相结合原则。严格落实禁养区政策,建 1立畜禽养殖环境准入机制,规范畜禽养殖业发展,确保全市畜禽养殖总体规模控制在现有水平。 4、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和污染现状,选择合理、有效的污染治理方式,实施专项整治。 四、整治重点
3、1、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我市畜禽禁养区已划定完毕,各乡镇、街道、经济区要做好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的普查登记工作(包括养殖项目名单、养殖种类、养殖能力),建立档案,并向社会公开。要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禁养区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组织辖区内养殖场关闭或搬迁,市农发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等相关执法部门要积极配合,确保2017年底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2、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对现有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普查登记,建立档案,掌握养殖场污染的基本情况,分类指导畜禽养殖场实施“四改两分”治理模式,既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
4、放为暗沟排放、改渗漏地面为防渗地面,实现雨污分离、固液分离,建设或完善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防渗漏、防雨淋、防外溢的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如沼气池、污水池、化粪池和堆粪发酵房等设施,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开展有机肥生产,做到粪污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3、推进畜禽散养密集区粪便污水治理 加强畜禽散养密集区治理,推进畜禽养殖远离人居环境, 2大力发展村外规模养殖。要采取成熟的粪便污水治理技术,通过散养密集区分户治理或分户收集、集中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还田模式,实现畜禽散养密集区污染治理。 4、落实畜禽粪污消纳场地。要按照“种养结合、以地定畜、还田利用”的原则,督促畜禽养殖场,通过自有、租赁、
5、协议等方式,落实畜禽粪污消纳耕(林、果、菜)地,确保本场全部畜禽粪便污水被消纳。同时各乡镇、街道、经济区可根据辖区内畜禽养殖品种、规模、总量、粪污产量和农田分布情况,以村组为单位,统筹规划畜禽粪便、污水消纳地,实现粪污消纳利用组织化和市场化。 5、推行生态养殖模式。要支持、鼓励畜禽养殖场按畜沼果(菜)等生态养殖模式,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技术,实现畜牧业和种植业良性循环发展。 6、依法实施关闭。对污染严重、不愿治理,或治理后仍无法达标排放及未落实畜禽粪污消纳地的畜禽养殖场,相关部门要依法责令拆除或关闭。 五、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2月15日2月28日)。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
6、市长为组长的市畜禽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市农发局、环保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和行政执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畜禽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市政府将畜禽养殖场污染整 3治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实施严格问责。各乡镇、街道、经济区要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负责人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 2、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经济区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每个养殖场(户)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包括整治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7、。严格按照整治方案要求,组织养殖场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2017年11月1日12月31日) 各乡镇政府、街道、经济区要对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对完成较好典型进行宣传报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对未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确保完成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涉及面广,范围大,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1.加强分工协作。为确保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园满成功,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各司其职。市农发局要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指导畜禽养殖场规范建设粪污
8、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市环保局要全面加强 4畜禽养殖场日常环境监管,加大养殖场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市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管理局和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做好畜禽养殖场污染专项整治相关工作。 2.加强资金保障。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责,督促畜禽养殖场,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实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领域,发展有机肥生产,提高粪污无害化处理能力和综合利用水平;要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和有机肥生产等项目的扶持政策。 3.加强宣传教育。相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养殖业主防治污染的环保意识、自觉性和广大群众参与污染整治的积极性;对整治工作中好的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整治工作不利的养殖场进行曝光和整治,为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建立准入机制。要对新建、扩建、改建的畜禽养殖项目建立准入制度,严格把关。凡是养殖项目不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及禁养区政策,无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备案手续和环保手续等,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开工建设的养殖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 5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粪污治理不达标的养殖场,不予畜牧项目扶持。 6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