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蓄电池电瓶充电工平安消费责任制
充电工是本岗位的平安第一责任者,对本岗位的平安工作负责,必须熟悉相关平安技术知识,依法通过培训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
第2条 掌握蓄电池、整流设备的功能原理及完好标准,持证上岗,遵章操作。
第3条 配制和添加电解液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佩戴规定的劳保用品。
第4条 调制硫酸时,必须将硫酸渐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中倒水。
第5条 加强责任心,搞好整流设备、蓄电池的维修保养,保证蓄电池电量充足。
第6条 电池的初次充放严格按规定操作。
第7条 保持充电房整洁卫生,做到文明消费。
二、责任追查:
第8条 未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9条 不掌握蓄电池、整流设备的功能原理,造成设备毁坏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截了当或主要责任。
第10条 配制和添加电解液时未使用专用工具的,未佩戴规定的劳保用品,造成事故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截了当或主要责任。
第11条 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蓄电瓶充电工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12条 关于上述负直截了当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按照情节严峻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判教育、警告、经济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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