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龙门吊操作员平安消费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平安消费规章制度,执行平安操作规程,保证平安消费。
二、起吊前应细心检查以下部件:
2、开关、刹车是否灵敏、可靠;
3、电机、电路是否正常;
4、钢丝绳有无断裂、吊勾是否正常:
5、轨矩、轨道平坦度是否符合要求。
三、操作人员不得在行车前喝酒。
四、开动和停顿电动机,应缓慢平稳的操纵操纵器,作反向挪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五、吊起重物作水平挪动时,应将重物提高到可能遇到的障碍物0.5m以上,运转时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
六、两台龙门吊共同吊梁行走时,牵引卷扬机必须同时同速启动和运转。
七、龙门吊架吊重后,行进速度不得大于5m/min。
八、遇有以下情况时,临时停顿吊装作业:
1)忽然变化,阻碍作业平安;
2)卷扬机、电机过热,或其他机械设备出现缺点等。
8、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严禁吊物从人头上越过。
9、操作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载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平安不吊;
4)吊挂重物直截了当进展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拽不吊;
6)吊件上站人或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物不吊;
8)带棱角块上未垫好不吊;
9)埋在地下的构件不吊;
10)未打固定卡不吊。
九、工作完毕,桥吊应停在规定的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操纵手柄放置0“位,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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