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运输平安治理制度 一、气体车间在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气瓶进展检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事先进展妥善处理,否那么严禁充装气体: 、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漆色或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瓶品种; 、平安附件不齐、损坏或不符合规定; 、未判明装进何种气体或瓶内没有余压; 、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 、超过检验期; 、瓶体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平安使用; 、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的瓶体或瓶嘴沾有油脂。 二、气瓶在充装压缩气体时,充装终了时的压力不得超过气瓶的设计压力。 三、气瓶应尽量专用,假设需将气瓶改装其他气体时,必须获得充气单位的同意。这种气瓶的设计压力,不得低于改装后的气体规定使用气瓶的设计压力。同时,充气单位对这种气瓶在充气往常,必须进展专门清洗,换装相应的附件和更改漆色。 四、运输气瓶时应恪守以下规定: 、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气瓶装在车内应妥善加以固定,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 、夏季要有遮阳设备,防止曝晒; 、车内禁止烟火。运输可燃、有毒气体气瓶时,车内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器具。在运输途中,车内不得带人; 、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所装介质互相接触后,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