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消防操纵中心治理工作标准
一、消防操纵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番值班制。
二、操纵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惕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纯熟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操纵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展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别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操纵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操纵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操纵中心的设备出现缺点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效劳中心主管,联络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操纵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至报警部位查明情况,如假设误报,立即消除,如觉察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效劳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转记录、过程中觉察误报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缘故。
十、操纵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材料,应长期保存。
十一、每月操纵中心以书面方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转情况报告效劳中心主管并存档。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