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通风工区瓦斯抽采系统巡回检查班班长平安消费责任制
通风工区瓦斯抽放系统巡回检查班班长是通风工区瓦斯抽放系统巡回检查的平安第一责任者,负责瓦斯抽放系统巡回检查的平安消费治理工作。通风工区瓦斯抽放系统巡回检查班长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通过培训,熟悉避灾道路。
一、岗位职责
1.通风工区瓦斯抽放系统巡回检查班班长在通风工区区长和分管副区长领导下负责本班的平安工作,严格按照工区平安部署保证完成各项消费任务。对因无视平安造成的失误、渎职事故负主要责任。
2.坚持平安第一的消费方针,认真落实煤矿“三大规程”和各项平安技术措施,确保平安消费。
3.详细负责瓦斯抽放系统巡回检查工作,带着本班职工认真学习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平安制度,严格按照瓦斯抽放管路,做好人员安排和分工,催促检查本班人员,严格按巡回道路检查管路情况,及时检查本班抽放管路的完好及气密情况,是本班平安消费第一责任者。
4.催促本班职工认真履行工作要求,认真检查抽放管路,觉察征询题,及时汇报处理。
5.按照治理制度,应急情况下组织本班职工处理抽放管路的有关缺点,严禁违章作业。
6.理解职工思想情况,重点排查平安薄弱人物,认真贯彻“五不准”制度,做好自主保安和业务保安工作。
7.正确分析、推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惹事故时,要立即上报组织抢救。
8.严格要求本班职工持证上岗。
9.带着全班人员参加班前会。
10.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查
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应按照情节严峻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查刑事责任。
1.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风工区瓦斯抽放系统巡回检查班班长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3)对严峻事故预兆或者已觉察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4)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惹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防工区瓦斯抽放系统巡回检查班班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2)伪造、成心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3)阻碍、干预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回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
?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