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顶火灾事故的平安处置规定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平安员,支队平安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平安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平安,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平安要求的,严禁进入。2、进入内部救人小组不少于3人,佩戴好个人防护装备。3、进入闷顶内的灭火人员要沿承重梁、柱行走,防止踏在摸灰部位,防止从天棚掉落。4、在闷顶内射水时,应在室内天棚打眼排水,防止天棚因积水过多而塌落。5、在房顶作业作要用绳索保护,防止作业人员滑落。6、灭火人员进入闷顶前,必须切断电源。7、进入闷顶灭火人员,要有喷雾或开花水枪的掩护。8、结实架设消防梯,有专人保护消防梯平安。9、提示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犯处置程序的行动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