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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物品仓库火灾的安全处置规定.doc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6890956 上传时间:2024-12-23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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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物品仓库火灾的安全处置规定.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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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物品仓库火灾的平安处置规定 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平安员,支队平安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平安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平安,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平安要求的,严禁进入。 2、侦察小组不应少于3人,必须在水枪的掩护下进入内部侦察。 3、正确选用灭火剂,遇水燃烧物质及轻金属火灾不能用水扑救。 4、如有钢梁、钢柱、钢屋架等,应对其射水冷却,防止倒塌。 5、留意观察内部堆垛情况,不要在不稳定堆垛旁设置水枪阵地,防止物品堆垛倒塌伤人。 6、阻止住火势蔓延后,在水枪的掩护下集中力量进入内部灭火。 7、破拆库屋顶堵截火势时,要选择适当部位,保护措施防止跌落。 8、仓库内火势猛烈时,要依托门、窗在外面射水,选择挪动炮车、挪动炮,不能盲目进入,防止屋架塌落伤人。 9、对进出内部作业人员进展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示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犯处置程序的行动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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