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制度定期检验是由专业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是否可以接着平安使用进展的法定检验,是保证压力容器平安运转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定期检验的有效施行,应做到:1、不得使用超过检验合格有效期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2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那么的规定,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应进展一次耐压试验。3压力容器平安治理人员应在压力容器平安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主动向温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4压力容器平安治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及时做好检验预备工作。5定期检验时平安治理人员负责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材料,如实反映压力容器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6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治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历单位进展维修整改,维修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验,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方可接着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