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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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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商店消防平安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标准生活区消防平安治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消费、办公和生活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工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平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制定商店消防平安治理制度,使商店提高自防自救才能,保障消防平安。 1. 商店应恪守消防平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平安工作,积极履行消防平安职责,保障消防平安。 2. 商店承包人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平安负主要责任,承包人应严格落实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明确消防平安职责。 3. 商店职员要进展过消防平安培训,严禁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上岗,否那么由此而引起的消防平安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 商店承包人组织施行防火检查,及时觉察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平安治理人报告,对隐瞒不报而引起的消防、平安事故,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5.商店承包人施行对责任区的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转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平安出口畅通。 6.商店职员积极参加消防灭火演练活动,接受消防训练,熟悉责任区内消防设备、设备的功能、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摆放点,掌握灭火器、消防栓、 119“报警的方法和程序。 7. 觉察火灾,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疏散和初期火灾扑救。 8.商店使用电器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平安标准的要求;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历的电工操作;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电器设备四周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转;营业完毕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9.商店内外易燃物要及时清点,禁止易燃物堆放在店外。 XXXXXXXXXXXXXXXX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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