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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ۥ房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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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心机房治理制度 计算机机房属机密重地。为做到严格治理,保证平安,特制订如下制度: 第一条 中心机房的治理由系统治理员负责,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机房门口明显位置应张贴告示:机房重地,非请莫入“。 第二条 机房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吸烟、吃喝、聊天、会客、休息。不准在计算机及工作台附近放置可能危及设备平安的物品。 第三条 机房内严禁一切与工作无关的操作。严禁外来信息载体带入机房,未经同意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房。 第四条 认真做好机房内各类记录介质的保管工作,落实专人搜集、保管,信息载体必须平安存放并紧密保管,防止丧失或失效。机房材料外借必须经批准并履行手续,方可借出。作废材料严禁外泄。 第五条 机房工作人员要随时掌握机房运转环境和设备运转状态,保证设备随时畅通。机房设备开关必须先经检查确认正常后再按顺序依次开关机。 第六条 机房工作人员对机房存在的隐患及设备缺点要及时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及时联络处理。特别情况下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 第七条 机房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对各种设备应按标准要求操作、保养。觉察缺点,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阻碍工作。 第八条 外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机房时,必须报经局领导审批后方可进入,进入机房后须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未经许可,不得触及机房内设备。 第九条 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指定人员陪同。操作人员按陪同人员要求能够在电脑演示、征询;对参观人员不合理要求,陪同人员应婉拒,其别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第十条 中心机房处理机密事务时,不得接待参观人员或靠近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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