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经理的岗位责任制(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副经理的指导下负责本工程部的平安消费工作; 第2条、每周召集各施工班组长班组工地安监员主持召开施工、平安例会,指挥和协调各施工班组的消费活动,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征询题,并负责组织对平安隐患进展整改; 第3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深化施工现场,觉察并及时处理征询题,确保本工程部平安文明消费; 第4条、必须尽职尽责,严峻杜绝本工程部三违“现象的发生。 (二)责任追查: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工程经理警告处分,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以上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第5条、违章指挥工人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第6条、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第7条、对严峻平安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 第8条、拒不执行本公司安监人员和集团公司安监人员的平安监查指令的; 第9条、伪造、成心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干预事故调查工作,回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 第10条、不主持召开本工程部平安例会,指挥和协调各施工班组的消费活动,及时处理施工中的征询题并对平安隐患进展整改的; 第11条、未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搞好施工治理,深化施工现场,觉察并及时处理征询题,确保平安文明消费的; 第12条、未能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并造成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