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纳岗位平安责任制 按照市教育局对学校财经治理的有关要求,及会计法、会计根底工作标准对财经工作的要求,本着学校财经平安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制定平安责任如下:一、出纳人员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在教育部门的领导下,配合主管会计,做好财务工作,做到坚持原那么,按规定办事。二、各项经费的付出必须把好合格手续关,即:领导签字、经手人、验收人签字,日期、用处、大写小写金额相符,单价、数量、金额正确,印章齐全。三、各项经费的收入必须有据。四、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和银行帐,不得有过失。五、妥善保管好印章、现金及有价证券。六、做好其他经费的收缴工作。七、做好财政拨款和银行对帐工作。八、按规定做好现金的库存和送存银行工作。九、随时随地向学生宣传人身平安保险的意义,并热情地为师生及时地办理好人身平安保险业务及索赔事宜,不得拖延师生的人身保险权益的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