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业长平安职责第一条 作业长是作业区平安消费第一责任人,对作业区的平安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第二条 负责划分作业区班子人员的平安消费职责,并监视检查各副职平安履职的执行情况。第三条 负责监视指导班组的平安治理工作,对班组存在的征询题及时纠正和评价。第四条 负责为班组装备专、兼职平安员。负责合理安排人员上岗,对不符合平安条件的作业人员,及时调整。第五条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各级人员的平安消费责任制,组织制定平安消费规章制度、规程及平安技术措施和危险源辨识,并催促、检查各级人员贯彻落实情况。第六条 组织落实平安消费五同时“工作,每月主持召开作业区班子平安会议,研究、布置平安消费工作。第七条 每周组织平安消
2、费检查,对检查和觉察的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对本作业区不能处理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和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第八条 负责检查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和厂内转岗人员)三级、四级平安教育执行情况,对存在的征询题进展指正和考评。第九条 将劳务人员纳入班组平安治理,对不符合平安作业条件的劳务人员禁止上岗作业。第十条 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平安消费打算和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展检查。第十一条 对发生的事故,保护现场并防止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配合上级部门查明缘故,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改良措施。第十二条 负责组织制定、审核作业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打算,负责组织预案的培训、演练和评审工作。第十三条 负责安措(消防)打算、防汛、防寒工作等的组织和施行,监视落实执行情况。第十四条 及时参加包片平安专区平安会议,提出详细工作要求,监视落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