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源维护维修治理制度为保证放射源装置正常运转,保障放射源装置维护维修期间辐射环境和工作人员平安,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成立放射源装置维护维修治理小组(以下简称治理小组) 治理小组组长由辐射平安防护小组组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辐射工作技术骨干*同志担任,小组成员为*。 二、维护维修内容: 1.放射源装置有无破损、脱落;警示标志及戒备线是否脱落、污损;工作状态灯是否显示正常。 2.放射源装置配套的电线、电缆等设备,有无破损,各种按键、旋钮是否正常,螺丝是否松动。 3. 监测仪器、个人剂量报警仪器等防护设备是否工作正常。 4.对装置、场所进展监测,确保放射源拆装或更换过程中无损坏、遗失等情况的发生。 三、维护维修频度及要求 1. 操作人员定期对含源装置进展维护维修。 2. 维护维修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品开展工作。设备维护维修成员,编写设备缺点及有关维护保养的记录。 3.维护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展,维护后应对设备、场所监测,留存记录。 四、维护完毕,对设备、场所进展再次监测,确定平安后,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方可接着运转。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