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1、为做好特种设备的平安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平安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3、检查内容: (1)特种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3)特种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特种设备治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4)操作人员的平安教育情况。 (5)特种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6)员工的平安认识、遵章守纪情况。 (7)平安附件、平安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展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
2、和保管情况。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4、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平安质量治理部存档。 5、隐患整改: (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觉察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平安质量治理部存查。 (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平安质量治理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缘故、临时措施和整改打算书面报告平安质量治理部。 (3)特种设备平安治理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展跟踪、复查、验收。觉察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工程部平安消费奖惩制度进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