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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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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目 录 1 前言 1 2 综合说明 3 2.1 项目建设意义 3 2.2 方案编制要素 3 2.3 工程特性 4 2.4 水土流失特点 4 2.5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4 2.6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5 2.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5 2.8 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及主要工程量 5 2.9 水土保持监测 6 2.10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6 2.11 结论与建议 7 2.12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9 3 方案编制总则 10 3.1 指导思想 10 3.2 编制原则 10 3.3 编制目的与意义 12 3.4 编制依据 13 3.5 编制深度 17 3.6 设计水平年 17 3.7 方案服务期 17 3.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执行等级 17 4. 项目概况 19 4.1 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 19 4.2 项目规模与特征 19 4.3 项目组成与布局 20 4.4 施工组织与施工工艺 21 4.5 拆迁安置 21 4.6 工程占地 21 4.7 土石方平衡 21 4.8 工程投资 21 4.9 工程施工计划 21 5. 项目区概况 21 5.1 自然环境 21 5.2 社会经济 21 5.3 水土流失与水土保持 21 6.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21 6.1 主体工程选址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 21 6.2 主体工程方案比选及评价 21 6.3 工程占地类型、面积和占地性质的分析与评价 21 6.4 主体工程土石方平衡评价与分析 21 6.5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分析评价 21 6.6 结论意见 21 7 水土流失预测 21 7.1 工程建设与生产对水土流失影响因素的分析 21 7.2 预测范围、时段与单元划分 21 7.3 预测内容与方法 21 7.4 预测结果 21 7.5 预测结论与综合分析 21 8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防治分区 21 8.1 工程占地 21 8.2 防治责任范围确定的原则 21 8.3 防治责任范围 21 8.4 防治分区 21 9. 防治目标与防治措施体系布设 21 9.1 防治目标 21 9.2 防治措施体系和总体布局 21 9.3 方案新增防治措施布设 21 9.4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措施汇总 21 9.5 实施进度安排 21 10水土保持监测 21 10.1监测目的与原则 21 10.2监测范围与时段 21 10.3监测内容、方法、频次 21 10.4监测设施设备 21 10.5监测单位与制度 21 10.6监测报告 21 11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21 11.1估算编制原则 21 11.2估算编制依据 21 11.3编制方法 21 11.4估算结果 21 11.5估算表 21 11.6估算附表 21 11.7防治效果分析 21 12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21 12.1加强组织领导 21 12.2实行招投标制 21 12.3强化施工管理 21 12.4水土保持监理 21 12.5水土保持监测 21 12.6检查验收 21 12.7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21 13结论与建议 21 13.1结论 21 13.2建议 21 附件: 1.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委托书” 2.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确认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建设工程立项的批复 5. 专家意见 附图: 现场勘测图片 1、 项目区地理位置图 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3、 项目土壤侵蚀强度分布图 4、 项目土地利用现状图 5、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区图 6、 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图 7、 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图 重庆立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V 1 前言 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C地块西北方,属于新建项目。C地块基地现状为山地地形,地块标高自西向东逐渐升高降低高差约440m。根据重庆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许可证(地字第500105201000142号)江北城C地块总占地面积为216990m2。C地块分组团交与重庆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使用。目前重庆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建设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 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由4栋高层住宅(33层)、4栋超高层住宅(48层)、幼儿园(地上3层)和社区配套商业(局部3层)组成。该工程实际扰动地表面积59035.5m2,总建筑面积为325337.11m2。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目前处于可研阶段,项目计划2011年2月开工,2013年7月竣工。 2010年12月重庆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编制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方案报告书。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成立项目组,在江北区农林水利局、重庆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的大力协助下,由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版)。于2011年1月13日在重庆市江北区农林水利局召开了《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版)评审会,会后根据专家的意见、建议,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完成了《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版)。方案编制重心主要对工程中已有水土保持措施作出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完善了主体已列措施中表土剥离、植物措施详述,补充完善防治体系并分部门提出了方案建议。 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得到了江北区农林水利局、重庆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2 综合说明 2.1 项目建设意义 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的建设有利用改善地块景观,提高当地居民的居住适宜性。积极配合区政府城市发展规划,兴建现代化新型城市;完善所在地段的规划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房地产市场的供应体系;增加社会有效需求,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2.2 方案编制要素 (1)方案编制深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规定,本方案的设计深度应该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处于可研阶段,因此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 (2)设计水平年 本项目作为建设类项目,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集中在工程的建设期。按照开发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原则,结合工程建设进度安排,项目计划施工期为2011年2月~2013年7月,因此设计水平年为工程完工后的第1年,即2014年。 (3)方案服务期 本项目作为建设类项目,方案服务期从工程开工日起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2011年2月~2014年7月。 (4)执行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与目标 根据《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06年第2号),项目所在地江北区属于国家级重点监督区(三峡库区监督区)、国家级重点治理区(三峡库区治理区)。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确定本项目执行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其具体防治目标见表3.1。 2.3 工程特性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C地块,目前处于可研阶段,项目总占地面积59035.5m2,总建筑面积325337.11m2,总绿化用地面积16940m2,土石方总量为55万m3,其中挖方量50万m3,填方量5万m3,弃方45万m3用于1、4组团建设所需,运距约500米。总投资95145.0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079.13万元。工程建设期为2011年2月~2013年7月。 2.4 水土流失特点 本项目地处重庆市江北区,用地类型为建筑用地和少量林草地,项目区属亚热带湿润气候区,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显著。具有冬暖春早、秋短夏长、初夏多雨、无霜期长、湿度大、风力小、云雾多、日照少的气候特点。常年平均气温17.3℃。极端最高气温40℃,极端最低气温–2℃左右。常年平均降雨量1100毫米左右,平均日照1340小时左右,平均无霜期319天。水土流失类型为微度水力侵蚀,项目区未动工前平均土壤侵蚀模数1363.8t/km2·a,土壤侵蚀容许值500t/km2·a,为国家级重点监督区(三峡库区监督区)、国家级重点治理区(三峡库区治理区)。 2.5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目前处于可研阶段,主体工程在设计过程中已经设计了许多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如排水工程、植物措施、围墙、路面地面硬化。这些措施均能达到治理水土流失的目的。但是,主体工程缺少针对场地平整、建筑物基础开挖、临时堆渣场等工程施工期的临时防护措施和水保设施的典型设计,而这些正是水土流失的重点防治措施。 2.6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本工程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为61584.25m2,项目建设区面积为59035.5m2,直接影响区为2548.75 m2。 2.7 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1)工程建设扰动面积为59035.5m2。 (2)工程施工期建设中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林草地17935.41m2,鱼塘49.74 m2,零星树木150株。 (3)本工程建设期土石方量共计55万m3,其中挖方50万m3,填方5万m3。 (4)工程建设期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水土流失预测总量1601.74t,比建设施工前新增水土流失量1360.20t。植被恢复期,通过采取措施,工程区的水土流失量预测为6.77t,水土流失总量减少了1087.52t。 2.8 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及主要工程量 表2.1 主体工程已列措施工程量汇总表 工程类别 措施名称 单位 工 程 量 工程措施 排水工程 m 1500 植物措施 绿化措施 m2 16940 临时措施 剥离表土 万m3 0.69 表土回填 万m3 0.69 表2.2 方案新增措施工程量汇总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结构形式 单位 项目防治区工程量 合计 临时措施 临时排水沟 排水沟长度 m 1096.0 1096.0 人工开挖排水沟 m3 412.50 412.50 砖砌排水沟 m3 199.74 199.74 沉沙池 砖砌沉沙池 个 6 6 土方临时堆放 编织袋土填筑 m3 284 284 编织袋土拆除 m3 284 284 防雨布 m2 12000 12000 场地清理 m2 2548.75 2548.75 2.9 水土保持监测 (1)监测时段 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监测时段为2011年2月~2014年7月。 (2)监测内容 影响水土流失因子、工程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工程区水土流失动态、水土保持效益、防治目标。 (3)监测方法 本工程采用调查巡视监测,包括普查、抽样调查、地块调查、访问调查和巡查等。 (4)监测频次 根据重庆地区的气候特征,本工程的调查及巡查每年汛期前、后及冬季各监测一次,汛期每月监测一次。 2.10 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2.10.1 投资估算 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074.51万元,其中方案新增投资69.01万元,主体工程已列投资2005.50万元。在方案新增投资中水土保持治理费10.62万元,其中工程措施4.50万元,临时防护措施投资6.12万元;独立费用51.00万元;基本预备费3.7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69万元。。 2.10.2 效益分析 按照方案设计的目标和要求,通过实施本方案对工程建设引起的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9.81%,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99.83%,拦渣率达到10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2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100%,林草覆盖率达28.7%。通过统计计算,本方案实施后项目在设计水平年其余各项指标均达到或高于预定防治目标值,说明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扰动区域得到有效的防护和全面的综合治理,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防治,植物、土壤均得到明显改善,整个生态系统将更趋稳定,保水保土能力将有所提高,也证明本方案满足规范要求。 2.11 结论与建议 2.11.1 结论 从水土保持角度看,主体工程选址基本满足水土保持要求;工程布局满足了水土保持要求;施工组织过程中本方案建议在施工过程中把施工生活生产区布置在永久占地内,可少新增施工临时占地,同时根据本工程周围交通情况,本方案不建议新建施工便道,要求尽量利用既有道路,以减少临时用地;施工方法和工艺基本上达到了减少工程占用临时用地、减小影响区域的目的,本方案针对不足部分拟采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塑料彩条布覆盖,装土编织袋挡墙、砖砌挡墙等措施进行完善;工程管理过程中要求将水土保持进行专项管理。 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要求及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水土保持的分析论证,施工期建设单位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能有效防止新增水土流失,实现项目区环境的恢复和改善,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认为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是可行的。 2.11.2 建议 (1)业主方:主体工程布局等有重大变更时,需及时报批。在下一阶段水土保持技施设计中应注意主体工程是否存在变更设计,尤其要复核土石方平衡,根据变更内容优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阶段,业主方要严格实施“三同时”制度,并且应专人专项负责。工程完工后,业主方面应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水土保持竣工验收。 (2)施工方:主体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运输车辆的防尘等无先拦后弃,加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防护,及早进行植被措施;土石方及挖及运,做好土石方的水土流失防治;一定要减少开挖方临时堆放时间,合理调配,做好表土的水土流失防治;施工进度安排中建议要开挖之前及开挖过程中及时实施地表排水设施,更有利于控制项目区水土流失。 (3)水土保持监测方面:应由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测资质证书单位承担。在监测过程中应坚持“三同时”制度,并且应专人专项负责。工程竣工后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作出评价,作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依据。 (4)水土保持监理方面:应由具有水利部颁发的监测资质证书单位承担。在监理过程中应坚持“三同时”制度,并且应专人专项负责。工程竣工后提交水土保持监理报告,作出评价,作为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依据。 2.12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 流域管理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涉及县或个数 江北区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325337.11m2 总投资(万元) 95145.05 土建投资(万元) 43079.13 动工时间 2011年2月 完工时间 2013年7月 方案设计水平年 2014年 项目组成 建设区域 长度/面积(m/hm2) 挖方量(万m3) 填方量(万m3) 项目建设区 5.90hm2 50.00 5.00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 地貌类型 剥蚀浅丘斜坡地貌 土壤类型 人工填土、粉质粘土 气候类型 亚热带湿润气候区 植被类型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域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1363.8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6.16 土壤容许流失量[t/(km2·a] 500 项目建设区(hm2) 5.90 扰动地表面积(hm2) 5.90 直接影响区(hm2) 0.26 损坏水保设施面积(hm2) 1.80 建设期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1608.51 新增水土流失量(t) 1360.20 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 项目建设区 防治目标 扰动土地整治率(%) 95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7.5 土壤流失控制比 1 拦渣率(%) 95 植被恢复系数(%) 99.5 林草覆盖率(%) 27.5 防治措施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主体工程已列措施 永久排水措施1500m 绿化措施16940m2 表土剥离0.69万m3,回填表土0.69万m3 项目建设区新增措施 临时砖砌排水沟(0.4m×0.4m)1096.0m,沉砂池6个(1.5m×1.5m×1m) -- 防雨布12000m2,填土编织袋填筑284m3,填土编织袋拆除284m3 投资(万元) 1504.50 500.00 11.62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2074.51 独立费用(万元) 51.00 水土保持监理费(万元) 15.0 监测费(万元) 18.00 补偿费(万元) 3.69 方案编制单位 重庆立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张合春/68579431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郝建民 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支路9# 地址 重庆市北部新区星光五路三号中兴大厦(二期)六楼 传真/邮编 68595642 / 400041 传真/邮编 02367639799/401121 联系人及电话 段而军/15823491780 联系人及电话 李绍晨/13650580898 电子信箱 abs823@ 电子信箱 315924957@ 3 方案编制总则 3.1 指导思想 本方案通过对工程影响区域水土保持现状的调查研究,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对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内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危害进行预测、分析。按照预防为主、因地制宜、综合防治、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从水土保持的角度论证主体工程方案的合理性,并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使新增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保护生态环境。 全面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理念,遵循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和小康社会的要求,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出发点,正确处理好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关系,以生态建设保护开发利用,以开发利用促进生态建设。认真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坚持“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总结同类项目防治经验,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做到防治责任范围界定合理,防治目标明确,防治分区科学,防治措施得当,防治体系优化,防治效果显著,实现环境可持续维护,资源可持续利用,社会可持续发展。 3.2 编制原则 方案编制应符合国家对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并为项目服务。水土保持建设以防治新增水土流失为目标,以保护区域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在遵守水土保持法规、水土保持技术标准和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原则的同时,根据工程建设特点,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 通过外业调查、勘查和对相关资料的分析,合理确定工程建设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治理要求,由建设单位重庆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防治新增水土流失;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工程建设中应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避免建设过程中乱开辟新路、碾压地表植被,最大限度地控制工程建设对地表的扰动和破坏,减少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 (3)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 本方案以防治水土流失和增加生态效益为目的,“因地制宜、因害设防”、“重点治理与一般防护相结合”,使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治理,实现施工建设与生态环境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4)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 按照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布置各项防护措施,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将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纳入方案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中,形成一个完整、科学、严密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没有防护、可能新增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预防和综合治理,减小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 (5)坚持重点突出的原则。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以主体工程区、临时堆渣场为防治重点,合理布置各项防治措施; (6)坚持“三同时”的原则。 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个分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分别与相应的主体工程进度相协调,并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进度。按照先拦后弃的防治原则,水土保持拦挡工程首先实施,其它工程随着主体工程进度相应安排;植物措施进度随工程措施进度之后分步完成; (7)坚持最小扰动的原则。 在方案的编制中,严格执行减少扰动面积的原则,在水保设计中避免产生二次开挖、随意堆土、外扩等增加扰动区域的不合理措施,控制工程建设对项目区的破坏程度; (8)坚持经济可行的原则。 在工程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从实际出发,在有效防治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的同时,要充分考虑经济合理,以较少的投入争取最大的生态和社会效益。 (9)坚持与主体工程相衔接的原则。 水土保持措施设计在主体工程防护措施基础上进行;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首先将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纳入到方案的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中,做到不重不漏,系统全面。水土保持工程进度与主体工程进度相衔接,保证水土保持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 3.3 编制目的与意义 3.3.1 目的 (1)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规,本着“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治理”的原则,合理界定防治范围,落实防治义务,明确防治目标; (2)在水土流失预测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实行工程、植物、临时防治措施和治理与预防两个相结合,布设科学、合理、综合的防治体系,为开发建设单位搞好水土保持提供技术支撑; (3)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4)有效地防治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确保项目的安全运行,实现开发建设与生态建设双赢的目的。 3.3.2 意义 水土保持方案是项目设计阶段的组成部分,是后续设计的主要依据。它可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防治项目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保证主体工程的顺利建设和安全运行,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实现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社会进步。 3.4 编制依据 3.4.1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89年12月26日颁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于2011年3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1日国务院令第120号发布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29号令);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施行); (7)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01年9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3.4.2 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保[1994]513号文);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1995年5月30日水利部第5号令,水利部2005年第24号令修改); (3)《水利部关于修改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章的决定》(水利部2005年第24号令); (4)《水利部关于修改或者废止部分水利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水利部2005年25号令,2005年7月26日); (5)《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2000年第12号令); (6)《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2002年第16号,水利部2005年第24号令修改); (7)《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19号令)。 3.4.3 规范性文件 (1)《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务院国发[1998]36号,1998年11月7日);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水保[1994]513号); (3)《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 (4)《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水利部保监[2001]15号); (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文件 国发[2002]38号); (6)《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函[2002]154号); (7)《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2003]79号文); (8)《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保[2003]89号文); (9)《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2004年7月25日); (10)《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纲要》(水利部水保[2004]332号,2004年8月18日); (11)《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5)632号,2005年4月1日); (12)《关于规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工作的意见》(水利部办水保[2005]121号); (13)《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与审查管理办法》(水利部司局函 水保监[2006]8号); (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渝府发[1999]8号); (15)《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水土保持设施补偿、水土流失防治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2]578号; (16)《重庆市水利局、环保局关于重庆市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水保[2005]45号)。 (17)《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 3.4.4 规范标准 (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GB/T15772-1995);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验收规范》(GB/T15773-1995); (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1995); (5)《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GB/T16453-1996); (6)《水利水电工程量计算规定》(DL/T5088-1999); (7)《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73.6-2001); (8)《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 (9)《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SL387-2007) (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1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水利部 水总[2003]67号); (14)《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 水总[2003]67号)。 3.4.5 技术文件、资料 (1)《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委托书》; (2)重庆市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重庆市水土保持公报(2005)》(重庆市水利局); (4)《重庆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 (5)《重庆年鉴2010》(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6)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方案设计说明。 3.5 编制深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规定,本方案的设计深度应该与主体工程保持一致。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处于可研阶段,因此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阶段。 3.6 设计水平年 本项目作为建设类项目,对水土流失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项目的建设期。按照开发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原则,结合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项目计划施工期为2011年2月~2013年7月,因此设计水平年为项目完工后的第1年,即2014年。 3.7 方案服务期 本项目作为建设类项目,方案服务期从项目开工日起至设计水平年结束,即2011年2月~2014年7月。 3.8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及执行等级 3.8.1 防治标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3-2008)中规定的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见表3-1。 3.8.2 执行等级 根据《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06年第2号),项目所在地江北区属于国家级重点监督区(三峡库区监督区)、国家级重点治理区(三峡库区治理区)。依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确定本项目执行水土流失一级防治标准,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调整情况见表3.1。 表3.1 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时 段 标准规定 修正后采用标准 备注 项目建设期 植被恢复期 项目建设期 植被恢复期 扰动土地整治率(%) * 95 * 95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5 * 97.5 降水量800mmm以上提高2以上 土壤流失控制比 0.7 0.8 1 1 以轻度侵蚀为主的区域应大于或等于1 拦渣率(%) 95 95 95 95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99.5 降水量800mmm以上提高2以上 林草覆盖率(%) * 25 * 27.5 降水量800mmm以上提高2以上 注:“*”表示指标值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进度,通过动态监测获得,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4. 项目概况 4.1 地理位置及交通情况 4.1.1 地理位置 本项目地块地处长江左岸,基地现状为山地地形,地块标高自西向东逐渐升高降低。整个地块内部包含三纵一横四条城市道路,沿城市道路埋地铺设有电力、通讯、给水及燃气等管网。本项目为整个地块的二组团,处于地块中最高的位置。总用地面积为:59035.5平方米。 项目区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图01 4.1.2 交通情况 本项目位置西面临城市道路:江北城大街北路和轻轨6号线以及规划中的酒店公寓,南面和东面为整个用地中的小区主干道,北面临朝天门大桥,在用地和朝天门大桥之间有较宽的公共绿化地带,为该小区的居住环境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4.2 项目规模与特征 项目名称: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 建设单位:重庆嘉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北区江北城组团C01-3/03地块;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59035.5m2,总建筑面积325337.11m2; 工程工期:2011年2月~2013年7月; 工程总投资:95145.05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43079.13万元; 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见表4.1。 表4.1 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表 项目 计量单位 C01-3/03地块 C01-5/03地块 合计数值 1组团 2组团 3组团 4组团 5组团 合计 总用地面积 ㎡ 43702 59035.5 43853.2 51157 5497.3 203245 13745 216990 居住户(套)数 户(套) 896 2259 982 2548 450 7135   7135 居住人数(每户按3.2人计算) 人 2867 7229 3142 8154 675(小套型住宅) 21392     总建筑面积 ㎡ 176214 325247.51 187617 335860.69 17840 1042779.2 15616 1058395.2 一、按功能性质划分 1)住宅建筑面积 ㎡ 144000 260839.31 152000 278840.31 14820 850499.62   850499.62 2)公建面积 ㎡ 4214 9722.5 5867 3470.38 180 23453.88 10996 34449.88 3)其他建筑面积 ㎡ 28000 54685.7 29750 53550 2840 168825.7 4620 173445.7 二、按地上地下部分划分 1)地上建筑面积 ㎡ 148214 270561.81 157867 282310.69 15000 873953.5 10996 884949.5 2)地下建筑面积 ㎡ 28000 54685.7 29750 53550 2840 168825.7 4620 173445.7 其中地下车库面积 ㎡ 28000 54685.7 29750 53550 2840 168825.7 4620 173445.7 停车泊位 辆 895 1637 953 1700 90 5275 165 5440 ①地面 辆 95 163 103 170 9 540 33 573 ①地下 辆 800 1474 850 1530 81 4735 132 4867 容积率   3.39 4.58 3.60 5.52 2.73 4.30 0.80 4.08 建筑密度 %           30 不大于30   绿地率 %           30 不小于20   集中绿地 ㎡ 2300 6040 2600 6000   16940 913 17853 4.3 项目组成与布局 4.3.1 总平面布置及竖向设计 本工程为江北城C地块二组团项目,占地面积为59035.5m2,建设期为2011年2月—2013年7月。 本工程总平面布置的主要原则:为充分利用地形,减小土方量,营造层次丰富的建筑空间效果,并增加住宅产品的多样性,同时尽量减小对后排高层的遮挡,使江景住宅户数最大化,本项目在规划设计中,加强城市空间的开敞性,满足“显山露水”的基本规划原则。以多样化的设计营造“城市的一角”,创建和谐家园,打造“尊重、归属、安全感”的人居环境;分析小区业主的生活行为模式,创造家--院--街道--广场--公园等层次丰富的生活情景场所。以城市尺度的起伏转折和产品类型的多样化穿插共同营造富有动感和活力的都市居住环境;充分利用基地的自然高差并局部加以改造,最大化利用景观资源。对城市界面的形象展示,对江北城滨江天际线的衔接和延展,尤其是对几个城市关键节点位置的形象和机理,是项目地块规划格局分析的重点。通过合理规划倾力打造。 该组团主要分为四部分构成:高层住宅、超高层住宅、社区配套商业、幼儿园。该组团采用点式高层住宅为主,每家每户的视野相当开阔,从而提高了该小区的居住品质。建筑布置结合了地形和道路,使小区建筑高低错有致,空间变化丰富;建筑尽可能沿用地外围布置,使小区内部空间较大,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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