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安全事故的举报和调查处理制度.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881361 上传时间:2024-12-23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4.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事故的举报和调查处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安全事故的举报和调查处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平安事故的举报和调查处理制度按照国务院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做好事故的及时报告、调查、处理、统计、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一、轻伤事故,应在当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报告。 二、各单位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要求施工单位向公司、公司向集团的负责人、劳人部、工会报告,并填报事故即时报告书,先电传集团总部劳人部,由集团总部报上级及有关部门;同时监理人员应在1小时内向指挥部和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未发生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0万以下的向业主指挥部上报,10万元以上的事故,应在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 在消费区域内发生的非本工程人员伤亡事故,也按以上程序上报。 事故发生后

2、,要求当事人、当事单位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要组织人员积极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调查处理后,书面材料建档保存。 2、重伤事故三人以下的,由集团总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相关部室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进展调查。 3、重伤三人以上及死亡事故,由集团会同当地市级劳动、公安、检察,经贸委、工会、业主组成事故调查组进展调查。 4、严峻伤亡事故由省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进展调查。 5、当事人和有关单位在接受调查时,应积极配合调查工作的开展,如实反映情况。 四、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按四

3、不放过“原那么(即:事故缘故分析不清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遭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遭到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实在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查明事故发生缘故、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意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2、发惹事故的单位要对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负责落实、处理。 3、因无视平安消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觉察的和检查中指出的劳动平安隐患、危害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平安消费事故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直截了当责任人、间接责任人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4、凡在伤亡事故发生后

4、隐瞒不报、谎报、有意拖延不报、成心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回绝接受调查以及回绝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由公司或者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截了当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作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五、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时间要求。 1、重伤事故应在十日内完毕。 2、死亡事故应在二十日内,情况复杂的可延至三十日内完毕。 3、重、特大事故按上级部门规定。 六、事故结案。 1、据事故等级上报相关部门批准结案。 2、车辆交通事故,由事发地交警部门处理,凭责任裁定书结案。 七、事故统计。按当事人劳动关系隶属确定,属本单位职工的在平安消费月报、季报中反映;属劳务、协作单位的人员将事故调查材料报公司及上级部门备案。

展开阅读全文
部分上传会员的收益排行 01、路***(¥15400+),02、曲****(¥15300+),
03、wei****016(¥13200+),04、大***流(¥12600+),
05、Fis****915(¥4200+),06、h****i(¥4100+),
07、Q**(¥3400+),08、自******点(¥2400+),
09、h*****x(¥1400+),10、c****e(¥1100+),
11、be*****ha(¥800+),12、13********8(¥800+)。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