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变电检修部平安消费日常治理工作制度
一、班组建立治理
㈠.各班组应按时填写班组治理系统,班长必须对填写内容进展认真检查后签名;
㈡.各班组应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每月1日上报部门相关专责批阅;
㈢.各班组须进展年中、年终工作总结,并分别于7月10日和1月10日前上报部门相关专责。
二.班组票据治理
各班组应在每月25日前把当月已执行的工作票汇总并统计合格率上报部门平安专责。为确保工作票的三个百分之一百“,各班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觉察随意更改不合格票行为的每张扣罚20元;班组自检不合格票每张扣罚10元;经部门审核觉察不合格票每张扣20元。
三.平安消费日常治理
㈠、各专责须进展年中、年终专业总结,并分别于7月15日和1月15日前上报部门领导。
㈡.各班组停电打算须在每月16日前上报部门二次专责;
㈢.需上报局的物资申请打算须在每月16日前上报部门一次专责;
㈣.物资专责须在每月1日把上个月物资情况进展统计并上报部门领导;
㈤.每月1日各班组及司机把上个月用车记录上报部门领导;
㈥.缺陷治理:每月最后一日把当月缺陷处理情况上报平安专责、部门领导,每季度、年终须进展缺陷总结;
㈦.部门两措“打算的制订及总结由各专责按照其业务管辖范畴进展编制,平安专责负责汇编。各班组应按照本部两措“打算编制施行打算,安排落实,并每季度把完成情况上报部门平安专责和技术专责。
㈧.每月3日前平安专责负责汇总部门月度平安消费情况上报局安监部及每月8日前完本钱部《平安消费简报》编制工作。
㈨、每月最后一天召开部门平安消费会议,如遇特别无法如期可顺延推后召开。参加人员:部门领导、专责,班长、平安员。
㈩、部门领导、专责每月须最少参加一次班组平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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