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胶轮车运转平安治理制度(一)一般平安治理制度 1、胶轮车司机必须通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司机驾驶证,否那么不同意驾驶胶轮车。 2、胶轮车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在确保所有部件完好有效后方可驾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灭火器,严禁在没有照明,红尾灯的情况启动车辆。 4、开车前必须按响喇叭,提示其它人员,严禁在喇叭未鸣的情况下启动车辆。 5、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间隔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6、车辆的制动间隔,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7、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8、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
2、指令均为车辆平安行驶的按照,所有车辆的运转不得违犯。 10、所有在井底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转速度都不得超过10km/h。 (二)行车平安治理制度 1、胶轮车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行人,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确认平安后,方可通过。 2、胶轮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数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缘故;待瓦斯浓度超过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车运转。 3、胶轮车载人时,所有乘员均需坐在客厢座位上,严禁坐在其它设备上,严禁载人数量超过规定人员数量。 4、上坡或者下坡应采纳低挡缓慢行驶。 5、胶轮车司机操作时应保持坐在驾驶椅上、目视前方、双手握住方向盘(操作
3、手把)的正确姿态,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露出车外,严禁站在车下开车。 6、司机上岗后,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时离开司机室。司机临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做好机车制动,依次做好工作制动、手闸制动、脱离离合器、柴油机怠速运转、停机、锁车等步骤。 7、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首先鸣笛示警,检查确认四周无人时,方可启动。 8、运输途中除会让车外,一般不容许停车,必须停车时应事先通知其它车辆并制动锁车、亮灯,斜巷还需采取掩车措施。 9、停车时,要确保停在平安地段,并停靠在距人行侧帮部20cm以外,确保行人通行畅通的地点。 10、停车时,应将车的驻车制动手柄拉到有效位置、换挡手柄处于空挡和柴油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 (三)车辆会车 1、必须在指定的会车硐室(地点)会车,非会车地点严禁会车; 2、车辆会车速度限制在5km/h内; 3、会车时车与车、车与两帮的间隔都不得少于0.5米; 4、胶轮车在指定地点内会车时,应恪守空车让重车、下坡车让上坡车的原那么; 5、无会车硐室(地点)的巷道,禁止对面有行驶的车辆。 (四)收尾工作 1、工作完毕后,清理车辆,做到整洁有序,将车开到指定地点,并做好记录后方可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