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送审制度 1.但凡本单位自筹资金或居里在打算内设计施工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设计图在施工前分别送消防部门审核,并参加选址、设计审核、施工监视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2.对未经消防监视机关审核的工程工程,并在本单位进展建筑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负责催促建筑送审,并通知消防部门。3.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包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报到消防科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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