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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现场防火规定.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877965 上传时间:2024-12-23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2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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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现场防火规定.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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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工地现场防火规定 一、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带入火种。 二、严禁用碘钨灯照明及用电炉煮食。 三、工地必须有配套的消防设备,无火灾时任何人不得乱动,消防设备应放于适宜位置,而且设备要完好有用。 四、电锯、无齿锯等切断金属材料,现场须清理洁净,刨花不得落在易燃物品上,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 五、施工现场锯末、纸屑等易燃物品,必须及时处理,不得堆积,做到工完场清。 六、油漆工程开场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治理,其它会引发火源的如电焊、气焊、天那水、松节水等一切易燃物品均必须交专人保管,使用前后必须集中到工地仓库存放。 七、进展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必须到办公室办理明火操作使用证。 八、机械及设备在场内施工,必须装备平安电缆,并设双重漏电开关,所有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 九、不得随意接线、搭线及用电线直截了当插入插座,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十、施工现场用电,必须用电缆线,不得用其它电线代替,下班应关掉电源。 十一、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点(包括生活区)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十二、对违犯以上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以罚款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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