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发放校验使用治理制度为加强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使用治理,保证仪器的平安正常使用,按照煤矿平安规程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特修订我矿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的发放、使用和标校治理制度。 1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发放 1.1 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以下简称仪器)由井口接待站仪器发放室集中治理,统一编号,制造发放领用牌,由当班人员发放、回收。 1.2 当班发放的仪器必须是按期校验后的仪器,发放前对仪器的完好性、是否有电、是否归零等进展检查,符合规定时按便携仪牌号对应发放,做到人、牌、物相符。 1.3 凡属于煤矿平安规程规定,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仪的人员,下井前必须凭便携仪领用
2、牌领取,无牌者不发放领用。 1.4 仪器发放室建立便携仪登记治理台帐,记录充电时间,校验日期、校验周期,完好性。记录当班领用人单位、姓名、工种、仪器编号及领用时间、交回时间,发出交回数量等。 1.5 发放室人员每班发完仪器后,按仪器的校验周期(7天)把当天需要校验的仪器送校验室进展校验,把已经校验的仪器从校验室领回存放待发,并填写送检记录。 1.6 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将便携仪交回发放室,发放室人员按号统一上架充电。假设觉察私自保管或者不按时交回者,每觉察一次罚款100元。 1.7 发放室人员对当班交回的仪器进展检查,假设觉察仪器变形、外壳破裂、无法使用等损坏情况,要进展登记,并报相关部门进展
3、处分,损坏一台按原价赔偿并处以100元罚款。 2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校验制度 2.1 便携式甲烷监测仪由调度信息中心仪器校验室负责校验,每班需要校验的仪器由仪器发放室人员负责送到校验室。 2.2 仪器的校验维护人员应认真学习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及本卷须知进展维修、保养,校验同时要勤检查、勤维护,保证仪器完好率必须到达98以上。 2.3 校验室要建立维修校验记录,对每台仪器编号、维修校验日期、调校、缺点处理等方面内容逐一记录备案。 2.4 校验时严格按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校验工操作规程对仪器零点、测试精度和报警点调校,每台仪器标校周期为一周(即每周交校验室校一次)。 2.5 当天
4、送来校验的仪器必须校验完毕,以保证仪器的发放循环使用。 2.6 对仪器要按程序检查,假设电压缺乏,应及时充电,假设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时要进展维修,假设缺点严峻不能维修时,要报告矿有关领导批准后统一包装寄至厂家进展专业维修,关于人为损坏的,按照损坏的程度将处以设备原价23倍的罚款。 3 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规定 3.1 需要携带仪器的的人员,下井前到仪器发放室凭牌领取。领到仪器后通电检查,各项功能指标符合规定时方可携带入井。 3.2 使用人员要保护仪器,保持仪器的通气窗干净,仪器外部清洁。仪器携带在外面醒目的位置,仪器在现场使用前应在清洁的空气中开机稳定10分钟以上才能正常使用。 3.3 仪器的使
5、用方法为:到达需要测定有害气体浓度的地点后,打开仪器的电源,将仪器窗口举至待测点高度,待仪器显示稳定后,此数据确实是该处的有害气体浓度值。 3.4 仪器因电能耗尽而自动关机后,严禁反复开机,尤其是出现按压开关“按钮时,出现短声鸣叫而不能开机的情况。 3.5 在井下使用过程中当出现欠压而不能工作时,应立即停顿使用,升井后交发放室进展充电,以防止电池的过放电而阻碍精度,缩短电池寿命。 3.6 在使用中要防止仪器被水淋湿,以免造成内部电路短路,出现这种情况者将对使用者进展600元/次的罚款。严禁随意拆开仪器或调整设定值,否那么,觉察一次进展200600元的罚款。 3.7 仪器的使用者必须留意,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不得在H2S(6.6PPM)、CH4(5)超过同意浓度的环境下使用。 3.8 在使用时要严禁猛烈摔打、碰撞,以免造成催化体元件脱圈或壳体破损,在标校过程中一旦觉察有这种情况,不管何种理由,将对其使用人员处以600元/次的罚款。 3.9 安检科每班在井口进展一次清查核对工作,必须携带而未携带者严禁入井,否那么将对检身员进展处分,并在全矿通报批判,关于不能按规定正常使用的要进展100元/次的罚款,并通报批判。 3.10 安检科、消费科负责对使用便携仪的情况进展检查和催促。关于成心破坏便携仪者,每台处以900元罚款。关于丧失或将其据为己有者,每台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