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唐南京发电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了大唐南京发电厂平安监视工作治理的职责、治理内容与方法。第二条 适用于大唐南京发电厂的平安监视治理工作。第三条 安监部是本企业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主要负责监视本企业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平安消费有关法律、法规从事平安消费工作,对电力平安消费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平安监视治理。第四条 监视本企业各部门对各级政府、大唐集团公司、江苏省发电公司的有关平安消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各项任务。第五条 监视本企业各级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的落实;监视各项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平安工作指示的贯彻执行。第六条 监视涉及设备、设备平安
2、的技术情况,涉及人身平安的防护情况,涉及防火、交通的平安治理情况;在监视检查中觉察严峻征询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平安监视通知书,限期处理,并向主管领导报告。第八条 组织编制本企业平安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打算并监视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视安措打算和安措费用的执行情况;监视劳保用品、平安工器具、平安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和使用;监视特种设备的年审。第九条 监视本企业平安培训打算的落实;组织年度电业平安工作规程的考试和平安网活动;监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第十条 参加和协助本企业领导组织事故调查,监视四不放过“原那么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第十一条 掌握使用本企业专项平安
3、奖励基金,对平安消费做出奉献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判、处分的建议或意见。第十二条 组织开展各项平安例行工作,如平安分析会、平安监视及平安网例会等。协助企业领导组织平安检查,并监视整改措施的落实。定期和不定期对平安监视和治理工作进展总结和分析,对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征询题,提出改良意见;第十三条 参与工程和技改工程的设计审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等工作;监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平安三同时“的落实。第十四条 积极推进平安风险评估“和危险点分析“等方法的应用,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平安情况进展科学分析,提高平安工作的预见性。第十五条 积极组织开展平安质量标准化工
4、作,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制。第十六条 协助消费副厂长定期组织对企业严峻危险源进展检查、评估。第十七条 严格外包工程平安治理制度、平安消费准入制度,加强对外来人员的平安监视治理。第三章 平安监视治理与方法第十八条 安监部在厂长领导下,负责全厂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工作。第十九条 平安消费监视包括对电力平安消费过程中人身平安的监视治理以及设备平安的监视。第二十条 厂部必须设立二级独立的平安监视机构,不隶属于任何其它部门和机构。平安消费监视机构由厂长主管,工作直截了当对厂长负责。第二十一条安监部业务上接受大唐集团公司安生部、南京市安监局和大唐江苏分公司安生部的领导。第二十二条 三级
5、平安监视网一、全厂建立健全三级平安网,由厂部、车间、班组三级组成。发电部、检修公司、燃料公司、粉煤灰运输公司、物业公司、总公司必须设立专职平安员,物资供应部设立兼职平安员。各班组必须设立兼职平安员。二、三级平安网人员业务上接受厂安监部领导,各级安监人员行使平安监视权及职责,对平安消费监视负责。三、车间平安员的变更必须征得本企业平安监视机构的书面认可;班组车间平安员的变更必须征得上级车间平安员的认可。四、车间专、兼职平安员的业务治理及考核由安监部负责;班组兼职平安员的平安监视方面的工作考核意见由车间平安员负责。第二十三条 专、兼职平安员治理要求一、各级平安员在行政正职领导下做好本部门的平安消费治
6、理工作,认真执行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开展对职工平安教育培训,积极推行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履行平安消费监视职责,在消费现场制止三违“,做到三不损害”。二、各级平安员按厂部(车间)年度平安消费目的,制定本部门平安消费目的及措施,催促班组和个人的操纵措施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各级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做到每个职工平安消费职责到位。三、各级平安员应加强两票三制“监视治理,杜绝无票操作、无票作业(消缺),认真执行三制“,各级平安员有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视、检查。大力宣传反违章操纵过失“,管好临时用工,树立遵章守纪的新风气。四、各级平安员应加强平安用器具监视治理,确保职工使用平安合格的平安用器。加强消费现场平安
7、设备、劳动作业环境监视,做到平安设备标准化,不断改善、完善现场劳动作业环境,确保职工身体健康。五、各级平安员应按厂部要求认真开展危险源分析与预控、平安大检查、平安风险评估、两措“落实等工作,落实平安消费隐患整改,提高设备平安健康水平。六、各级平安员应组织好平安活动日活动,按厂部下达学习打算、要求,组织职工学习、讨论,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学有成效,不断提高平安日活动质量。开展平安教育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平安素养,提高职工平安认识。七、安监部及各主管部门有权对各级平安员考核,对不合格平安员有权提出重新应聘。八、各级安监人员应持证上岗,参加南京市安监人员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九、各级安监人
8、员执行现场平安监视任务时,必须佩带平安监视“标志及劳动保护用品,着装整齐。十、安监人员工作中玩忽职守,对可以防止的严峻事故未起到应有的监视作用或利用职权故弄玄虚、隐瞒事故、徇私作弊、打击报复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第二十四条 专职安监人员条件一、责任心强,坚持原那么,秉公执法;二、熟悉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制度和企业的运转、检修规程等;三、具有必要的电力消费专业知识,熟悉本企业的消费过程和主要设备情况,具备事故分析才能和综合表达才能。四、新聘任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可以适应平安监视治理工作强度;六、获得国
9、家注册平安工程师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历或集团公司平安消费监视岗位资任职资历。第二十五条安监人员权力一、有权进入消费区域、施工现场、操纵室、调度室检查和理解平安情况;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或操作)、违章指挥,违犯消费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三、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材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展照相、录音、录像等;四、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平安监视机构反映;对违犯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越级反映。五、有权建议处分违犯平安消费的人员或表彰平安消费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二十六条安监人员行使职权时的
10、义务一、在消费区域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消费秩序的义务;二、在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时有解释制止理由的义务;三、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四、关于群众反映的本职工作以内的有关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化调查、作出结论并对反映人或有关部门说明的义务。第二十七条平安消费监视通知书一、在平安消费监视中觉察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犯劳动纪律、劳动平安设备不符有关规定、消费设备不平安等严峻征询题、隐患,安监部及时下达平安监视通知书,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二、安监人员在平安消费监视中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危急人身、设备平安等现象,提出改良意见,现场整改不力者,由安
11、监部直截了当下达平安监视通知书,限期整改。三、各部门和个人接到平安监视通知书,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在期限内及时反响汇报整改情况。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对本标准规定的治理活动进展检查并对表1所列的指标进展评价,按照评价结果提出考核意见:表1考核内容序号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周期考核范围1建立健全三级平安网平安治理规定每年一次本厂2制定本部门平安消费目的及措施平安治理规定每年一次本厂3事故调查平安治理规定每次事故本厂报告与记录表2给出了执行本标准构成的报告和记录。表2报告和记录序号报告与记录编号报告与记录名称填写人保存地点保存期限1Q/CDT-NJTP2110042013jl-01三级平安网络图会议记录各级平安员安监部一年2Q/CDT-NJTP2110042013jl-02各部门平安消费目的措施各部门平安员安监部一年3Q/CDT-NJTP2110042013jl-03事故调查报告平安专职安监部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