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物治理制度一、餐厨废弃物的搜集、处理工作要设专人负责治理。 二、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带盖密闭的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装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示,应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垃圾“的字样。 三、餐厨废弃物及时放入专用容器内,不得泄漏和外溢。 四、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截了当排入公共水域、倒入公共厕所和公共场所等场地。 五、食品粗加工产生的废弃物实行装袋存放,集中放入指定垃圾围或垃圾收运处,做到不泄漏、撒落, 六、餐厨加工、食用产生的废弃物(油脂、潲水油或地沟油)处置要建立台帐,详细记录品种、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视治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治理如有另行规定的按新规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