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仪器使用与校验制度为加强监测仪器的日常治理,确保监测仪器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监测仪器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并负责定期对监测仪器进展检查与维护。 二、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或更改仪器相关参数。 三、使用人员必须熟悉监测仪器操作步骤,熟悉辐射环境监测相关技术标准。 四、当仪器出现损伤、破坏、操作失灵等阻碍正常使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顿使用,并送厂商或供给商检修或处理,经检修处理正常后,方可接着使用。 五、本单位监测仪器的校准,可与年度评估监测单位仪器进展比对校准。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