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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874815 上传时间:2024-12-2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7.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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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平安治理信息系统运转治理方法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中心平安治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运转治理,确保系统稳定高效运转,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平安风险预控治理体系运转要求,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中心业务部门(以下简称部门)和本质平安治理体系施行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 本方法中的网络包含效劳器及软件;根底数据包括单位、部门及职员信息、考核评分标准、危险源及管控标准、不平安行为认定标准、承包商信息;应用数据指系统运转中录入的业务数据。 第二章 系统治理 第四条 根底数据治理及维护 中心安管部负责根底数据治理及维护,相关部门必须落实专人进展治理,并严格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各单位上报根底数据修正意见的审核工作; (二)负责数据库根底数据的监视和优化,并定期组织评估; (三)负责对数据库中根底数据的变更操作; (四)负责对新增数据的导入; (五)对应用单位反响的相关征询题和数据错误予以答复和更正。 第五条 系统运转治理方式 系统运转治理采取中心统一组织,各部门、单位分工负责的方式,中心在安管部设专职系统治理员,所有部门和单位设置系统治理员。中心系统治理员负责系统运转总体协调,在业务上具有指导和监视其他系统治理员的权利。 第六条 系统治理员岗位及任职条件 系统治理员岗位要列入本单位岗位设置,职员装备由各部门、单位自行确定,可兼职、兼岗,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本质平安治理体系及本安信息系统; (二)具备一定计算机应用根底; (三)能够深化基层和消费一线。 第七条 系统治理员职责 (一)中心系统治理员 1.维护治理层用户账户、密码及权限; 2.解答治理层用户在使用本系统时提出的操作征询题; 3. 治理各单位、部门系统治理员的权限; 4. 及时发布晋级程序; 5.搜集整理系统软件征询题和缺点并及时记录,定期向安监局反响改良意见; 6.负责对各单位、部门系统治理员的业务指导,并解答其遇到的系统操作征询题。 (二)单位(部门)系统治理员 1.负责本单位(部门)人员的系统应用培训; 2.负责本单位(部门)系统应用人员账户、密码治理及权限分配(权限分配详见附件1); 3.负责本单位(部门)根底数据的维护,以及应用数据真实性、标准性的监视治理; 4.接受中心系统治理员的业务指导,及时将系统征询题和缺点反响中心系统治理员; 5.系统治理员变更时,负责对本单位(部门)继任人员进展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三章 系统应用 第八条 各单位(部门)都必须制定本单位(部门)系统运转治理方法,明确分管领导,落实治理责任,每年至少进展一次修订,并上报中心备案。 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员工都有阅读系统的权利,具有平安治理职责的员工均有录入信息的义务和要求催促员工应用系统的责任。 第十条 账户治理 系统设有独立的用户名和登录密码,非授权人员不得用别人密码进入系统。所有用户要及时修正密码,并妥善保管。所有用户要对本人账户下录入数据的真实性和标准性负责。 第十一条 应用数据要求 (一)动态检查中觉察的隐患(征询题)和人员不平安行为,通过登录本人账户后录入系统。对权限受限的区队(车间)级治理人员,觉察非本区队(车间)存在的隐患(征询题)和人员不平安行为,可向本单位平安治理部门报告、录入,并予以说明。 (二)应用数据要按照系统表单或格式要求完好填写,信息真实、及时、标准、准确。隐患(征询题)和人员不平安行为描绘要详细,对应标准及危险源要准确,录入工作要在检查后24小时内完成。对现场觉察的隐患(征询题)、不平安行为无法对应相应标准时,可先行录入,并按《平安治理信息系统运转标准》要求上报存在的征询题。对觉察的不平安行为当事人信息未纳入系统时,要及时反响所在单位系统治理员进展数据补充后进展录入。 (三)单位内部审核必须按程序文件规定的程序和周期组织,信息要完好录入系统。 第十二条 预警与消警信息治理 各级治理人员要及时关注和查看与本单位、本部门及岗位人员相关的信息,涉及与其相关的整改项时,要及时整改,整改后要及时反响。 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限期整改隐患,要及时跟踪复查,并对已完成整改的隐患进展消警。本人因故不能及时完成复查工作时,可委托别人复查,但被委托人必须使用本人账号进展复查消警。 被检查单位(车间、区队)确因实际情况无法按期整改的,需在信息录入后24小时内,联络检查人对整改期限进展延长。 第十三条 根底数据改良 各部门、单位负责动态考核评分标准的改良,要将审核后的数据通过增补考核标准意见“途径上报。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员不平安行为认定标准的改良以及危险源与动态考核评分标准的对应关系确定。中心定期对各部门、单位通过增补考核标准意见“上报的数据组织审核,并及时上报安监局。 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成果按照《神东煤炭集团平安风险治理方法》,纳入系统治理。 各单位要通过系统,及时查看已通过安监局审核并导入公司数据库的考核评分标准、危险源及管控标准,并将适用于本单位的数据选取到单位数据库中,实时应用。 第十四条 系统的改良与晋级 各单位(部门)应将系统应用过程中觉察的征询题以及改良意见,通过员工建议治理“途径上报,由安监局定期组织审核,并及时纠正系统错误或作为系统晋级的按照。 第四章 罚 那么 第十五条 未按本方法相关条款规定职责履行治理义务的,且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转的单位和部门,除按日常动态检查和季度定期检查进展考核外,将视情节严峻给予相应处分。 第十六条 系统应用过程中,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予以通报批判,并视情节处以500-2000元/次罚款: (一)未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平安治理信息系统治理方法; (二)未设置系统治理员岗位,未明确人员和职责; (三)未履行本方法中规定的治理职责。 第五章 附 那么 第十九条 本方法解释权归神东煤炭集团洗选中心。 第二十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神东煤炭集团洗选中心本质平安治理信息系统运转治理方法(试行)》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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