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平安消费岗位责任制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是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处理矿井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要素;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治理。必须对所分管的工作纯熟掌握并依法通过培训、获得平安资历证。 (一)、岗位职责 第一条 在总工程师及消费部长的领导下明确责任,对所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条 鉴定井下施工场所的各种大小地质构造,并及时上图。 第三条 对巷道过断层、石门揭露煤层时正确推断其层位关系。 第四条 及时搜集井下各种有关地质、水文材料,为巷道掘进、采区消费提供精确地质按照。 第五条 对搜集到的地质材料进展整理、汇编、存档。 第六条 经常深化井下现场,及时理解
2、出现的各种地质构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精确;图纸材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告,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材料,满足矿井消费平安需要。 第八条 每月至少进展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工程、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第九条 每年必须组织两次对防水闸门的关闭试验,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 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治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展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精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平安互保协议要求
3、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材料。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不探不掘“的原那么。 第十一条 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治理制度。 第十二条 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治理部门批准。严禁危及相邻矿井平安的泄水、贯穿巷道等行为。 第十三条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展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展结合试运转。受雨季降水阻碍或威胁的矿井,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的,必须有防、堵、疏、排措施。 第十四条 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打算,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列入平安技措工程打
4、算,并组织施行。 (二)、责任追查 第17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防治水副总工程师警告处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行为熟视无睹; (三)对严峻事故预兆或已觉察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平安监察人员的平安监察指令的 。 第18条煤矿发惹事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造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成心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预煤矿事故调查工作,回绝接受调查取证
5、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的。 第19条未及时组织进展煤矿防治水系统严峻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严峻事故隐患未制定有效的治理措施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严峻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的开除的处分。 第20条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按照分工对煤矿的防治水方面的技术治理负直截了当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21条煤矿防治水规定违犯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标准,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应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2条未及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专业平安技术措施,或编制的措施不合理,防治水副总工程师负主要责任。 第23条未对防治水系统的技术治理工作进展把关,不经常检查防治水系统的技术治理工作,防治水副总工程师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4条编制雨季三防“等防治水打算有缺陷或失误,防治水副总工程师负主要责任。 第25条决策失误导致别人受损害或损失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6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平安检查(监察)、审查中,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或授意相关人员成心故弄玄虚、隐瞒真相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负直截了当责任。 第27条分管的防治水专业发生技术责任事故的,防治水副总工程师负领导责任。 第28条关于上述负直截了当责任、相应责任的,应按照情节严峻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分、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