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部工作职责建立部是集团公司的工程建立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集团公司基建制度的拟定。 2、负责起草集团公司本土工程规划,拟编年度工程投资打算,审核本土直属单位的基建打算。 3、负责集团公司直属工程预算的编制审核,本土控股公司基建工程预算审核。 4、负责集团公司直属本土非矿业建立工程规划、立项论证和报批工作。 5、负责直属工程工程预算、施工治理、工程监视、现场签证、验收等工作。 6、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建立工程工程立项内部审核、工程招标、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审核等工作。 7、对本土控股公司工程建立进展监视治理,指导工程验收及决算审核工作。 8、负责组织和参与对工程设计、设备选择、施工图、施工方案审查,审核、经办基建工程合同。 9、为外部投资工程提供基建方面的技术支持和效劳,并施行检查监视。 10、承担省、市、县重点工程对口申报与跟踪治理工作。 11、参与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立相关专业的专业人员招聘和考核工作。 12、负责组织和施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立相关专业的专业培训工作。 13、完成集团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