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874307 上传时间:2024-12-23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3.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本文档共1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基建工程平安消费治理制度 为确保建立工程的平安消费,按照《平安消费法》、《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治理条例》、《建筑平安消费监视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治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在做好学院建立工程的平安消费工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立单位的平安责任,建立单位的平安责任主要有:   1、建立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材料,气象和水文观测材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精确、完好。   建立单位因建立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材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立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立工程平安消费法律、法规和强迫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商定的工期。   3、建立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立工程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立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置、租赁、使用不符合平安施工要求的平安防护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备和器材。   5、建立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立工程有关平安措施的材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立工程,建立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平安施工的措施报送建立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建立单位应当将撤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立单位应当在撤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建立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建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撤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撤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去除废弃物的措施。   (5)施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恪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治理的规定。   三、定期对基建工作范围内的平安消费区域进展检查,并催促施工单位整改意见,抓好落实。   四、对出现责任平安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立严峻事故,应按照《工程建立严峻事入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五、认真做好平安监视记录,及时总结经历和教训。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