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参考计划表1至6月份1区委、区领导春节前检查平安消费工作。2开展烟花爆竹储存运营企业执法巡查;3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执法检查工作。4春节期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营单位平安检查;52020年平安消费执法监察专项行动。1召开全区平安消费工作会议,确定平安消费操纵指标;2区政府与各镇政府、区直有关部门签定平安消费责任书。3开展烟花爆竹储存运营企业执法巡查。4召开全区非煤矿山平安监管工作会议。5开展雨季前非煤矿山平安消费大检查。6.2020年全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平安监管工作会议。7.2020年平安消费执法监察专项行动。8.成品油批发运营单位、消费企业换证。9.制定落实工商贸行业企业主体责任、
2、实行平安消费分类分级治理详细施行方案。1开展全区春节平安消费大检查。2.召开全区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工作研讨会。3.健全和完善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平安监管职责规定。4.2020年平安消费执法监察专项行动。5.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平安消费许可证换证工作。6.拟定并印发工商贸行业平安消费分类分级治理施行方案。7.加油站和成品油批发运营单位换证、消费企业换证。1召开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平安事故工作会议。2开展五一节前平安消费大检查。3制订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缆车、特种设备、防雷装备、航道、酒吧、网吧歌舞厅等进展重点检查;4开展剧毒品使用单位执法巡查。5.抽查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备案情况。6.2020年平安消费执
3、法监察专项行动。7.催促矿山企业签订2020年度矿山抢救协议。8.非煤矿山企业办理平安消费许可证换证。9.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换证。10.协助、指导消费运营单位建立平安消费档案。1.召开全区平安消费月工作会议,部署全区平安消费月活动。2.制定2020年平安消费月活动方案。3.开展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储存、使用单位执法巡查。4.会同经贸、水利、电力、质监等职能部门开展电力企业平安消费专项检查工作。5.2020年平安消费执法监察专项行动。6.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换证。7.启用平安消费监视治理晋级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1.召开全区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平安事故工作会议。2.开展全区夏季平安消费大检查。3.落
4、实平安消费月各项工作。4.开展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冶金、有色金属、轧钢企业专项检查和执法巡查。5.2020年平安消费执法监察专项行动。6.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换证。7月份至12月份1上半年全区平安消费工作总结。2.申报省平安消费专项资金工程。3.开展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储存、使用单位执法巡查。4.开展加油站执法巡查。5.组织检查、指导、催促各镇开展贯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行业分类分级治理方案施行工作情况。6.抽查全区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在建工程。7.检查消费运营单位建立健全平安消费档案情况。8.对区直重点企业和严峻危险源单位进展专项督查。9.2020年平安消费执法监察专项行动。1.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2.举办全区粤港澳安康杯知识竞赛。3.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储存、使用单位执法巡查。4.开展矿山尾矿库和排土场平安隐患排查整治。5.组织开展轻工、纺织、涂装、电镀等行业贯彻执行标准标准情况进展专项催促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