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氧焊平安治理规定
1.0目的
为了保障公司财产平安,消灭平安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消费秩序的正常运作。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电氧焊作业时及平安检查的平安治理。所有明火作业的都适用本规定。
3.0职责
企管部:负责规定的宣贯,施行与监视执行。
机电部:负责本部门在工作区域内工作时的一切平安。确保平安万无一失。
作业主操:负责本人工作时的方法、步骤无违章,无平安隐患。对本人工作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协助作业员:负责协作主操作业,对主操的平安隐患工作方式方法或步骤有责任和义务提出并要求改正。对团队的工作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次要责任。
平安防护员:负责作业时的平安防护工作,确保作业的平安。
平安检查员:负责作业完毕后的平安检查工作。对检查区域的平安负责。
消费车间:负责提早清扫好所需明火作业的区域并挪开成品半成品于平安范围内。
作业主操:是指操作使用明火或产生火焰、火花的作业员。
协助作业员:是指协助作业主操工作的人员。
平安检查员:是指工作完毕对工作现场进展平安检查或对现场进展专项平安值班人员。
5.0内容
5.1动火预备
5.1.1车间应配合维修人员移开现场的成品半成品与原材料,清理好现场的工具或其它物品及机器内的纤维物料。
5.1.2清理以工作点为中心四周四米范围内卫生,所有可能藏纤维灰尘的地点都必需要进展清理。
5.1.3对6米范围内所有地面与设备外表洒水,地面与设备与地面的死角要湿透。设备面要淋湿(要留意电器的防水)。
5.2动火前题
5.2.1确认已清理,已洒水,动火可以有平安保障。
5.2.2至少有1-2人专职的平安防护人员,重点现场或条件特别的位置可派多人进展平安防护。
5.2.3动火前,至少必须知会线长或以上人员。为预防动火时的意外应急事件做预备。
5.3动火作业
5.3.1凡动火作业的,必须完成5.1与5.2的工作,否那么,不能动火作业。
5.3.2动火作业时,操作员必须履行本岗位职责,确认本次作业无任何平安隐患或不产生平安事故的前题下,才能开始作业。
5.3.3操作员明火作业时,在条件同意的情况下,尽量远离电器、设备、易燃、易爆等物品。火焰方向尽量不要正对不易清扫且易产生平安隐患的设备底部、机器内腔、沟槽等。当要在以上位置作业,平安员不能少于2 人。
5.3.4明火作业过程中,平安员要手拿消防水管,灭火器要在随手可取的位置。当火焰残渣较大或飞向较远位置或弹射到有平安隐患的位置时,平安员应立即用水枪浇灭或灭火器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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