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管运转维护、压力容器平安治理制度1.购置或租赁的设备、设备、器具等,应具有消费(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要有单位或工程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展查验,无证或不符合国家、行业平安技术标准的产品,不得采购、租赁和使用。 2.机械设备、平安防护器具及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门机构的专人进展治理,建立材料治理档案。 3.向外出租机械及机具,必须审查租赁单位资质,对不符合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出租。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必须商定各自的平安职责。 4.大型或特别设备、设备的装拆必须进展严格的操纵。装拆时要有按规定审批的专项方案,禁止不具备装拆资质(资历)的单位和人员承担。装拆过程要按
2、照装拆方案,专人指挥治理,派专业人员进展现场监控和防护。安装后须按规定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严格起重机械(包括架桥机、提梁机、运粱机)等特种设备平安治理。安装后或使用前,要组织产权单位、安装单位和设备治理、平安、技术等人员参加验收,并要查验国家规定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做好验收记录,由参验各方签署验收意见,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对施工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备的验收,要委托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展验收。 6.在水电站油库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要按照建立施工及平安治理规定,制定相应的平安治理制度,做好设备的防护。 7.加强平安检查测试工具的治理。要按有关规定装备相应的平安检测工具。装备的平安检测工具要有消费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以及相关证件,并要按规定进展复检。 8.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对有较大危险要素场所及有关设备、设备要配置悬挂统一规定的平安警示标语。 9.要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当地政府的规定,为现场人员购置和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1)设备的各级维修保养应严格按维修保养技术、质量标准,工艺标准,操作程序进展,做到设备维修保养有标准、标准、验收等记录。 (2)设备的使用除应认真执行持证操作、维护保养、油水治理等有关制度外,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查制,操作规程等有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