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平安治理制度1、实行学校大型活动批准制度。原那么上不准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大型活动,如确实需要组织学生到外地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性劳动等,必须报教育部门批准;学校在教育教学打算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由中心校长报请县教育体育科技局批准。2、节假日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学校,班级,教师个人名义组织任何方式的学生活动。3、活动开展之前必须找到临时的治理组织机构,确定活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4、各种大型集体活动外出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展平安教育;制定缜密的活动打算,指代有经历的干部,教师勘察活动现场,并有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队伍,必要时办理相关的保险手续;对不平安或平安措施不落实的地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5、安排必要的治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平安职责。6、制定平安应急预案,装备相应设备。7、平安治理组织机构,组织打算,应急预案,带队人员必须以书面方式送到学校平安领导小组审批和存档。8、活动期间每天上下午由活动负责人向校长汇报平安情况。9、组织学生活动使用交通工具必须承运单位共同落实平安措施,严禁车辆无照运转,带病运转或超员运转等。10、活动期间,如学生有严峻意外事故,必须第一时间组织挽救伤员,并向校长或上级部门报告。11、外出活动完毕后,必须采取详细措施,确保学生平安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