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政办公室平安消费责任制党政办公室是公司的行政事务治理部门,按照公司党政的要求制订各类行政治理文件、制度、规定,监视、检查、指导公司各有关单位的行政工作的运转及上级和矿各类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化基层单位调研,及时向矿反映基层单位的有关信息和员工动向,为矿领导的正确决策及平安治理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一、平安职责第1条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本矿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平安知识精神。第2条 负责制定矿平安办公会议制度,并监视执行情况。第3条 负责矿平安办公会议的原始记录和会议纪要的印制发放。第4条 负责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目的的归纳整理并监视落实,制定行政工作打算。第5
2、条 负责对主要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进展督察落实,并及时反响情况。第6条 负责对公司各类平安消费文件、材料的存档治理。第7条 负责抓好本部门的其它平安工作。二、责任追查第8条 对集团公司及公司党政的平安消费方针和上级平安指示贯彻落实不力,造成一定阻碍时,分管小组负直截了当责任,党政办公室负主要责任。第9条 对矿平安办公会议制度制订全面,监视执行不力,分管小组负直截了当责任,党政办公室负主要责任。第10条 对平安办公会议的原始记录不详实、会议纪要的印制发放缓慢,分管小组负直截了当责任,党政办公室负主要责任。第11条 对公司各项工作的目的的归纳整理不及时、监视落实不力,分管小组负直截了当责任,党政办公室负主要责任。第12条 对主要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进展督察落实不力、反响情况不及时,分管小组负直截了当责任,党政办公室负主要责任。第13条 对公司各类平安消费文件、材料的存档治理不标准,造成一定损失时,分管小组负直截了当责任,党政办公室负主要责任。第14条 对以上负有直截了当责任、主要责任的,除按规定追查责任人的责任外,给予单位一定的经济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