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开展村镇环境卫生集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村镇环境卫生集中创建活动的 实施方案 各支部、村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各学区: 大力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根据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集中创建活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镇环境卫生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为目的,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村镇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从解决农民最迫切、最受益的问题入手,把治理的重点放在治理村内道路不畅、排水
2、不通、垃圾围村、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私拉乱接、乱搭乱建、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上。通过村镇环境卫生集中创建,尽快改变脏、乱、散、差的落后面貌,努力建设一批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生活舒适的生态型村庄,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集中整治范围、时间、重点 1、整治范围:全镇范围内各行政村、镇直单位、企业、学校 2、活动时间:集中整治35天(7月10日8月15日) 3、创建重点。以净化镇域、村域环境,建立长效管理制度,解决脏、乱、散、差和私搭乱建、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以及垃圾围村现象为重点。 三、创建标准 (一)村级创建 村级创建包括全镇范围内所有行政村,根
3、据各村基础条件的差异,通过创建应分别达到一类、二类、三类村标准。 1、一类村创建标准 净化。应达到“三有二无”,即有环卫队;有日常保洁运行机制,全天候无落地垃圾;有固定密闭的垃圾集中收集存放处;辖区地方道路两侧、村内大街小巷、空闲宅基地、公共活动场所无垃圾、杂物;无人畜混居现象。 硬化。村内大街小巷全部硬化,排水、排污设施齐全;沟内无淤泥杂物,排水通畅。 绿化。村公共场所、主次街道两侧绿化到位,或创建期间完成花池建设。 亮化。村内主要大街架设路灯,实现日常亮化。 美化。有统一规范的宣传标语及宣传栏;村内主大街两侧墙面统一刷新;村口有明显标志牌。 2、二类村创建标准 净化。应达到“三有二无”,即
4、有环卫队;有日常保洁运行机制,全天候无落地垃圾;有固定密闭的垃圾集中收集存放处;辖区地方道路两侧、村内大街小巷、空闲宅基地、公共活动场所无垃圾、杂物;无人畜混居现象。 硬化。村主次大街硬化,排水、排污设施齐全;沟内无淤泥杂物,排水通畅。 绿化。村主次大街两侧绿化到位或创建期间完成花池建设。 美化。有统一规范的宣传标语及宣传栏;村内主街道两侧墙体整洁;无沿街乱摆摊、乱放杂物和占道交易。 3、三类村创建标准 净化。应达到“三有二无”,即有环卫队;有日常保洁运行机制,全天候无落地垃圾;有固定密闭的垃圾集中收集存放处;辖区地方道路两侧、村内大街小巷、空闲宅基地、公共活动场所无垃圾、杂物;无人畜混居现象
5、。 硬化。村内主次大街硬化(至少两条),排水、排污设施齐全;沟内无淤泥杂物,排水通畅。 绿化。村主次大街两侧绿化到位或创建期间完成花池建设(至少两条)。 (二)小城镇创建 创建单位。镇直单位、企业、学校、村镇建设发展中心、村。镇直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创建;村、派出所、工商所、村镇建设发展中心负责小城镇区域内创建。 创建标准: 1、单位内部创建标准 有创建方案及领导机构;有日常保洁机制;垃圾实行定点,袋式管理。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 2、小城镇创建标准 净化。应达到“三有二无”,即有环卫队,统一着装;有日常保洁运行机制,经营门店前有垃圾桶,全天候无落地垃圾;有固定密闭的垃圾集中收集存放处、垃圾
6、中转站;道路两侧、村内大街小巷、公共场所及空闲地无垃圾、杂物;无人畜混居现象。 硬化。辖区大街全部硬化,排水、排污设施齐全;沟内无淤泥杂物,排水通畅。 绿化。绿化广场、主次街道两侧绿化到位;有日常管理机制。 亮化。辖区主要大街架设路灯,实现日常亮化。 美化。商业广告招牌统一标准;有统一规范的宣传标语及宣传栏;无沿街乱摆摊、乱放杂物和占道交易;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现象。 四、主要措施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村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这一工作扎实有效,镇里成立村镇环境卫生综合创建指挥部,实行领导包片、包重点村,机关干部包村、包重点路段的办法,加强
7、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本单位环境卫生集中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明确任务和工作标准,采取措施,务求实效。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召开各种会议,采取多种形式,大宣传、大发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赢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要充分发挥示范村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公共卫生、建设家园、爱护家园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公民的环境意识和公共卫生意识,引导广大农民自觉遵守村镇各项管理规章。 4、加大督查,严格奖惩。此项活动开展情况要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凡行动不力的单位,一次给予下发整改通知,二次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领导给予戒免谈话。创建结束后,通过验收达到一类村创建标准的,奖励6000元,达到二类村创建标准的,奖励4000元,达到三类村创建标准的,奖励2000元。凡在创建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达不到三类村标准的,除通报批评外,罚款1000元,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镇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全镇创建工作,创建期间,镇里将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将向其主管部门反馈。 附:镇村镇环境卫生集中创建指挥部成员名单 二00六年七月十一日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