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队长平安消费责任制1、及时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法律法规、指示指令及公司、矿各种治理规定和平安措施,坚持平安第一,不平安不消费。是本队的这全消费第一责任者,对全队的平安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检查落实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觉察征询题及时纠正。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犯劳动纪律。3、定期主持召开平安办公会议,分析研究平安消费工作。4、对上级检查中提出的征询题,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落实整改。5、严格平安治理,开展平安活动,组织好平安消费的自检自查工作,并负责抓好包括一通三防“的各类隐患治理工作。6、组织本队各类事故的追查工作,及时总结经历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7、对开工、收尾设备的撤除、安装和初次放顶的平安措施,负负责贯彻落实,并亲身在现场指挥。8、 全面抓好质量达标工作,做到有打算、有部署、有检查、有效果,实现动态达标。9、现场发生严峻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自救工作。10、认真执行井下带班制度,完成规定的下井班数。